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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larjeff (吉祥如意)》之銘言: : 什麼叫法的精神? : 兩個板主兩種判決? : 所以在一個裁判書可以出現兩個法官的判決意見? : 就算是提出"異議", : 在依職權行使權能執行處分前不也應與另一板主私下協商溝通不是嗎? : 法是用以維護人治的公平正義之劍, : 為了主張你的公平正義就可以斬傷另一位也同樣選出的板主嗎? : 另外,在虛擬網路世界中,要怎麼要保持利益迴避,不是靠一句維護"法的精神" : 就可以搪塞過去。 : 連你自己都用的出"心證"這種字眼,那是不是該請您這位板主大人適當公開心證, : 以召公信呢?
chuit:你多跟我一樣上法院告人幾次贏幾次,就會知道有沒有模糊了07/17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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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it:B對版規熟不熟那是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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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n123:所以,有些版的判決會由版主一起協調後共同決定07/17 21:13
chuit:以人治版的時代過去了 現在流行以法治版07/17 21:13
aben123:問題是法的認定可寬可嚴就是人來認的...07/17 21:15
chuit:照規定來判就不需要協調07/17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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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it:至於有沒有協調機制 實際上是有的07/17 22:03
chuit:但如果都乖乖按規定來玩 何需要有協調的空間?07/17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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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dhanature:至於認定mormolyca有無人身攻擊而撤銷禁言權,chuit 07/18 00:22
buddhanature:並未事前與我商討,在此;末學不對他的撤銷mor禁言 07/18 00:24
buddhanature:過多著墨,只想問一下chuit大,協調板規前的共識之一 07/18 00:25
buddhanature:是兩位板主不會A板主將違規板友禁言,而B板主又撤銷 07/18 00:27
buddhanature:之協議跑到哪?其二,您請假條上由末學管理的承諾,07/18 00:28
buddhanature:既已授權,撤銷mor該禁言權後,尊重在哪?點到為止~07/18 00:30
ahtan:原來chuit 版友並沒有與buddhanature事前商討 就尚自決定 07/18 01:56
chuit:只要合於規定 基本上並沒有所謂必須的協調 07/18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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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tan:「基本上並沒有所謂必須的協調」兩位板主共事 卻這麼行事 07/18 02:41
chuit:我自然不能放著不管 如果今天權利受損的人是你 07/18 04:08
chuit:你會希望我怎麼維護你的權益? 07/18 04:10
chuit:至於和不和 跟 版務執行是否符法 是另外議題 07/18 04:10
ahtan:原來兩位板主和不和氣並不重要,你判你的 他判他的。了解.. 07/18 04:12
ahtan:我會希望經過討論之後,而維護我的權益,並非各判各的 07/18 04:12
chuit:是的 對我來說 版主和不和不重要 重要的是符不符合法的精神 07/18 04:13
^^^^^^^^^^^^^^^^ 身為板主,怎麼可說出 「沒有所謂必須的協調」「版主和不和不重要」這種話.... 再來:mormolyca與chuit 板主是同房室友,用同一房間的ip, 板主本身不用避嫌,交給另一板主處理嗎?反而為了私交,推翻另一板主的標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82.95.56
beyondband45:不知如何罷免不適任的chuit擔任板主一職? 07/18 20:45
solarjeff:我想請 CHUIT大開示一下何謂佛板的"法的精神" 07/18 20:55
ahtan:回一樓:正式板主是經過連署罷免,但試閱板主就得問小組長了 07/18 21:03
johnson808:大法官釋憲都要協調 都有不同的意見 板主還真厲害 07/18 21:03
sheng530220:怎麼看都像是個「人」字,不像「法」治呀~ 07/18 21:05
※ 編輯: ahtan 來自: 203.82.95.56 (07/18 21:09)
chuit:如認為有版主違規處理不當之處,請上組務版檢舉,謝謝! 07/18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