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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犯刑法第三百零五條的「單純恐嚇罪」。 公然 恐嚇罪 請錄音 請錄影 上當地方 分局 這是公訴罪..... 黑白 幾道都沒用 另外email 總統府信箱 或 縣長信箱 他們才是你最大的靠山 http://www.cib.gov.tw/Contact/Contact01.aspx 內政部警署 如果公然說你父親貪汙又沒證據 是公然誨謗 兩條罪下去 就是最有力回擊 另外要提的 知識就是力量 不是嘴巴大 拳頭大才是力量 事情遇到 請上網google 您都會用ptt了 還有什麼查不到的 對了 案子越大 警察積分也可能會越高 搞的所有人都知 那不是更好辦.... 專業念那麼多 法律也要懂一些 另外 為什麼單找你父親不找別人 一定還有隱情您未提到 請問您父親 平常助人最樂? 不與人爭? 說話平和? 良心就是你家人最大的護法 不光是念經求保護 光是念 南謨大慈大悲救苦救難靈感觀世音菩薩 即能化解一切災難 ※ 引述《cs1204 (就愛cheer)》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小妹我的父親從去年開始就一直被某惡鄰居找碴 : 尤其我父親成為社區住戶的主委後該鄰居更是想盡各種手段要危害他 : 從控告我爸汙錢(但事實上並沒有 所以沒成功) : 到找更高階的他的民意代表朋友威脅我爸 : 還揚言要放火燒我家 甚至故意開車作勢要撞我爸...... : 雖然該鄰居的惡行全社區的人都看不下去 : 但因曾有幾位住戶對他好言相勸 車子或寵物卻被他動了手腳 : 加上該惡鄰居有黑白兩道的人馬撐腰 : 大家對於他的作為都不敢吭聲 先前開車撞人事件也不敢出面替我爸作證...... : 先前開車撞人事件剛發生時我非常的擔心 : 常去寺廟拜佛祈求家人平安 : 之後該惡鄰居舉止似乎有收斂些 : 沒想到就在前兩天 要選下一屆社區主委開住戶大會時 : 該惡鄰居又開始在會議中大鬧 字字句句都是針對我爸 : 偏偏我爸我媽都是個性直衝的人 就這樣和他越吵越烈 : 最後對方放狠話說不會放過我爸媽..... : 我現在在外地求學 非常的擔心 : 難過自己不夠穩重 當下沒能保護我爸媽 : 加上不懂法律 對方又有靠山 也不知該向誰求救 : 這兩天想到這件事都會害怕得流淚 昨晚還做了惡夢...... : 實在很怕爸媽因此而受到傷害 : 懇請板上各位大德指點我該如何做 : 或者有什麼經文可以化解這樣的災難的 : 我想為我爸媽做點事...... : 拜託拜託 小妹我在此先謝謝各位了<(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35.208 ※ 編輯: feelthat 來自: 114.42.135.208 (08/31 02:39) ※ 編輯: feelthat 來自: 114.42.135.208 (08/31 02:39)
pds1:這篇中肯啊! 08/31 02:42
※ 編輯: feelthat 來自: 114.42.135.208 (08/31 02:46)
pds1:分局不是方局。 08/31 02:59
pds1:寫信到首長信箱可能也是回覆請洽司法單位辦理。 08/31 02:59
pds1:如果真的事態嚴重,蒐集證據循法律途徑就對了。 08/31 03:01
pds1:如果怕警察不可靠,可逕至地檢署告發之。 08/31 03:03
※ 編輯: feelthat 來自: 114.42.135.208 (08/31 03:05)
feelthat:已修正 感謝 08/31 03:05
cs1204:感謝f大指點 該鄰居會針對我爸大概是因為先前他做了很多 08/31 03:12
cs1204:毀損公物的事 只有我爸會厲聲的警告他不要做 從此就被盯 08/31 03:14
cs1204:上了...我會試著用法律來解決這些事的 真的感謝你! 08/31 03:20
visorkk:誣告恐怕比較合適些 08/31 04:25
Kyrie:誣告不是要先有"告"才能說別人"誣告"你嗎?現在對方沒告吧? 08/31 10:12
visorkk:我是有看到被控告的字眼 才會有這個發言 至於事實如何 08/31 13:47
visorkk:我並不清楚 被控告>應該是指提告訴 或遭檢舉而被提公訴 08/31 13:49
visorkk:沒成功>可能檢方依職權不起訴 緩起訴 或法官諭知無罪等 08/31 13:51
pds1:Kyrie是對的。 08/31 15:42
pds1:依敘述對方有無真的去告不太明瞭。 08/31 15:44
cs1204:回v大和p大 對方真的有提告 只是沒有證據所以我爸無罪 08/31 16:06
visorkk:祝願您父親您全家一切都平安順利 08/31 16:30
pds1:一再容忍為惡之人只會讓他得寸進尺。 08/31 16:47
pds1:對方有提告的紀錄就告他誣告, 08/31 16:47
pds1:有監視器畫面就告重傷未遂, 08/31 16:49
pds1:有大會眾目睽睽就告他恐嚇個人危害安全。 08/31 16:50
pds1:國民有作證及真實陳述義務,證人不想出來也不行。 08/31 16:50
pds1:依此態勢恐難善了,只能先發制人使其畏懼。 08/31 16:51
pds1:不用管什麼黑白兩道, 08/31 16:54
pds1:中華民國檢察官沒有在管什麼黑白兩道的。 08/31 16:54
hantang:依賴台灣司法? 會不會太樂觀了點? 08/31 18:51
pds1:樓上的朋友你可以自己試試看囉。 08/31 21:30
richjf:最近司法的皮比較緊...這段時間應該還可以信任的.... 08/31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