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ygnuxSR:被害妄想症吧 可憐的人~ 唉 03/15 19:34
→ budalearning:根據我和他私下通訊 他應該是來亂的吧 假如真有症 03/16 00:22
→ budalearning:狀 那他一定會大肆回應我 03/16 00:23
推 shtmn:有興趣去pttlifelaw版 03/16 00:49
→ Hadeis:CygnuxSR:可才是可憐人,我這裡有錄音檔跟驗傷單還有合約可 03/16 04:33
→ Hadeis:以作證。 03/16 04:33
→ Hadeis:budalearning:錢是我付的,如果我不參與合作,是否這筆錢 03/16 04:35
→ Hadeis:就會是我繼承(我父母有跟我講如果我不參與這合作案,就會把 03/16 04:36
→ Hadeis:錢給我)但我還是參與了這合作案,所以錢是由我提供。況且 03/16 04:36
→ Hadeis:被某方給欺騙,錄取已經有碩士學位的我卻又讓我再唸一次研 03/16 04:38
→ Hadeis:究所,浪費時間跟金錢,外加做出我原文中提到的那些動作, 03/16 04:39
→ Hadeis:讓我感慨是否有因果關西。 03/16 04:39
推 Hadeis:budalearning在一開始我跟他水球時有詢問過我如果我覺得不 03/16 04:42
→ Hadeis:果可以請他刪文,於是我之後有寄信給他請他刪文,他沒做反 03/16 04:42
→ Hadeis:而又新張貼文章暴露我跟他水球的內容,違反個人秘密法。 03/16 04:43
推 Hadeis:我是覺得收錢的人更可憐,不知感恩還一天到晚請人廣播辱罵 03/16 04:49
→ Hadeis:就算一般人去外面吃飯付錢也不會遭到辱罵,收錢人的心態可 03/16 04:50
→ Hadeis:想而知。 03/16 04:50
推 Hadeis:shtmn:pttlifelaw版會出現像這樣會回文攻擊人的事情? 03/16 04:54
推 Hadeis:不過訴諸法律的確是比較公平的做法,可以避掉一些公然侮辱 03/16 05:07
→ Hadeis:的推文。 03/16 05:07
※ 編輯: budalearning 來自: 112.105.97.173 (03/17 13:34)
→ budalearning:我是有說你覺得不妥 我就會刪文 但你無緣無故就說 03/17 13:38
→ budalearning:我毀謗你名譽後 還要我將文刪去?我不得已必須保留 03/17 13:39
→ budalearning:文章證據以維護我的權益 03/17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