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hank (生命不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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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分享]「基礎佛學與知識」分享與討論--四念住
時間Sun Dec 16 20:48:41 2012
分享另一種目前非主流的四念處:
==四念處不能以概念式來帶過==
「諸受是苦」一般佛教徒應該都知道,身受心法是四念住,是佛教的
心法用功處,後期佛教則簡略的以「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
,觀法無我」來帶過去,其實原始佛教的修行就是以四念處為住,因
為只有以四念處為住的培養正念正知,才能如實正觀五陰是無常,苦
,非我,無我所,也只有如此,才能生起離欲貪之志願,進而發五根
菩提願心,學習離欲貪,滅欲貪達到超越欲貪捨棄重擔的生活,而不
是只概念式的將四念住的修行以「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
觀法無我」來應對,如果想要修行佛教的心法,他卻是沒有從四念處
用功,那麼只有變成他教的修行者,離根本佛教會越來越遠。
後期佛教因為將佛教修行四念住的心法,用「觀身不淨,觀受是苦,
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應付過去,不重視實踐四念住,甚至將它完全
的揚棄,而以參禪、唸○○○佛、持咒、拜懺作為修行,因此就沒有
開法眼見緣起證聖果的人了。如果不實踐四念住,培養正念正知,而
只理論上的「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那麼如
何隨順覺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呢,眾生雖然以無明為因、渴愛為
緣,造成種種的憂愁,悲傷,煩惱,痛苦之果,但如果沒有六根對六
塵生六識而觸,由觸中落入自我主觀,哪來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呢,佛陀一再地說明:一切法就是六入處。如果沒有具足正念正智的
隨順覺,難道他不會在觸中落入自我主觀生受,由受而生愛取有生老
死憂愁悲傷煩惱痛苦嗎。
《雜阿含經六五經》,有一次,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那
時世尊對諸比丘說,大眾應當經常禪修作思惟觀察,使內心寂靜,為
什麼要這樣呢,因為比丘能運用方法禪修使內心寂靜,如此才能如實
而觀察,怎樣如實觀察呢,要觀察此是色此是色之集,此是色之滅,
此是受想行識,此是受想行識之集,此是受想行識之滅…因此之故,
比丘們,要不間斷的精勤禪修,內心寂靜而如實觀察色受想行識之集
滅味患離。
以上《雜阿含經六五經》已經說明很清楚了,要獲得如實觀察的智慧
,必須要透過禪修,如實觀察色受想行識以及色受想行識的集滅味患
離。
那麼禪修是什麼呢?禪修就是精神集中的思惟觀察,用白話來說,用
簡白來說,佛教的禪修就是訓練精神集中,培養正念正知,當然要培
養正念正知一定要有培養正念正知的所緣,否則就不可能培養正念正
知了。
那麼培養正念正知的所緣是什麼呢?當然就是身受心法,因為只有以
身受心法作為所緣培養正念正知,才能如實知見色受想行識的集滅味
患離,如果禪修不以身受心法作為念住的所緣而培養正念正知,只有
將四念處以「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帶過去、
應付過去,哪來如實正觀色受想行識?以及色受想行識的集滅味患離
呢?既然沒有正觀色受想行識的集滅味患離,哪來如實知見色受想行
識是無常、苦、無我呢?
因此要如實觀察色受想行識的集滅味患離,必須經過禪修,否則只是
理論上的了解而已。而只有理論上的了解,他沒有正念正智是斷不了
苦的。
可以這樣說,親近善知識,聽聞五陰等法,內正思惟,吸收消化完成
聞慧和思慧,還要進一步的按照修行的次第禪修,完成如實知見修證
的智慧,否則是斷不了苦的。
其實只要學習受念住,完成受念住者,就會對受了解,也了解要如何
滅除諸受的重擔,否則只是理論上的認知而已,學習受念住圓滿不只
是對受的如實知見,甚至對識也能如實知見,因此就不會誤解識是生
前死後的主人翁了。
本講集中,提到的其他主題:
==誤以為覺是我、是自性、是本性==
其實「覺」在人的腦部中存有一個覺的功能,也就是所謂說腦部有一
個覺的器官的功能,一旦有根對塵,這個「覺」自然就會生起來,因
此才會有眼覺、耳覺、鼻覺、舌覺、身覺、意覺。
有覺才有覺知,無覺何來覺知呢,「覺知」就是名相中所說的「識」
,如果沒有覺的器官功能,那麼就不會有覺知。但有覺知的器官功能
,如果沒有對象也產生不了覺知的作用,一般人誤解覺,因此才會誤
以為覺是我、是自性、是本性、是我的覺性等等,所以一心一意想要
找一個自我的覺性,或是自我的自性覺,或是自我的本性覺,他以為
這是學習開悟、解脫,因此浪費一輩子,實在太可惜又可憐了。
有六根的器官,再由六根的器官對六塵,產生六種覺知的功能,這都
是有因有緣而生、有因有緣而滅,沒有一個不滅的自我覺性、自我本
性,或是自我的自性存在,有六根對六塵才會生起六識。雖然具備有
六根器官的功能,這是因,但如果沒有六塵可對的緣,哪來有覺知的
六識呢
==「識」沒有了別、分別的功能==
六識其實只是六種覺知,也就是說由覺的功能產生作用,因此從覺而
產生覺知,這種覺知就被稱之為識,因此識的本身只有覺知的作用,
沒有分別的功能,分別是來自於想的功能,而不是識的功能。
如果說識有分別的功能,那麼五蘊就變成四蘊了,因為既然識能夠分
別,那麼就不必想陰了,識陰和想陰二種功能是不同的,但一般都將
識解釋為了別,這種解釋容易被人誤解有分別的功能作用,其實分別
是來自於想,而不是識的本身,當然若沒有識就不會有想,但想有想
識,因為識是依附在色受想行中,因此想與識有相依相緣的功能,也
就是說有識的知覺我們才會想,但是若沒有知覺何來想呢,可是這個
知覺若是沒有色受想行,又沒有知覺的存在,所以它們的相依相緣的
功能是非常密切的。
識是來自於根對塵而生識,若沒有根對塵就不會生識,也就是說眼中
沒有一個眼識,而是眼對色才產生起眼識,並不是我們的眼睛中有躲
一個識存在。就是我們的眼睛看到色境,我們的眼識的功能才生起的
,所以眼識也就是眼睛看到那一剎那,稱為眼識,其他耳鼻舌身意也
是如是。
==觸與受(情緒反應)==
有識才有觸,若沒有識就不會有觸,佛陀說根塵識三事和合而生觸,
由觸而生受,既然如此,如果沒有在觸中生起無明觸,當然就不會有
諸受了,為何會有無明觸呢,因為他是沒有聽聞過正法的凡夫,所以
無明故,誤以為色是我,色是我所我在色中,色中有我,受想行識亦
復如是,因此由無明觸而生諸受,其實諸受是來自於根塵識三事和合
而生觸,在觸中因為無明,所以落入我和我所有的情緒反應,所以才
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因此受是由無明觸而生起,既然如此,
哪來受是我是我所有受呢,受中哪有我呢。
==文字容易有爭論,但由正念正知所開啟的智慧就沒有爭論==
若各人對受的定義不同,當然難免會引起爭議,何況要以文字來表達
意思,有些事實上確實很困難的,也就是說要將我們表達的,想出一
個理想的文字,不會被誤解的文字表達出來,並不是那麼簡單就對了
,也因為如此,佛陀入滅後五百年左右,才會出現很多相似像法或論
典。
雖然由文字來表達意思難免有爭論,因為以文字解釋文字,容易各人
說各人的意思,但如果是由正念正知所開啟的智慧,那麼就沒有爭議
的問題存在了,為什麼呢,因為透過正念正知所開啟的智慧,是由當
下如實內觀自己身心現象所開啟的現見法,不是由各人自由心證、推
理、判斷、分析出來的,因此所現見的人人都是相同。
例如佛陀說六根對六塵生六識,根塵識三事和合生觸,由觸而生受,
由受生愛,由愛生取,由取生有,由有而緣生,由生而緣老死,憂愁
悲傷煩惱痛苦就聚集起來了,這些都是人人可在生活中現見的真理,
不是由各人自由心證所推理出來的,因此就不會有爭論的問題出現。
☆☆☆佛陀更重視對於真理的親自體驗☆☆☆
佛陀一再強調,他教導由自己所親證的「現見法」,「現見法」的意
思就是人人不管你有修行或沒有修行,經由佛陀向你開示法義之後,
我們都能親自發現這個現象,並不是死後才知道,佛陀也鼓勵弟子培
養這種自己親證現見的真理,這才是真理最佳的憑據,不應該單憑理
論合理就信以為真。
內容詳細請看《噶拉瑪經》,因為《噶拉瑪經》才是真正能達到依法
不依人的一部經,所以希望各位不可疏忽於《噶拉瑪經》,也就是說
不要因為經典記載或聽說這是覺這是受,不加以思惟觀察就信以為真
,應該要細心的思惟觀察它是否合理、實際、對斷煩惱有幫助,當然
也不能只有由推理來檢視,以為一定是正確的就完全接受,最好應當
要直接觀察體驗,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知道它是真實或不是真實。
佛陀一再強調,他只教導他親證的真理,任何人如果想要從真理中獲
得利益,必須親自直接觀察體驗,在整個佛法中,雖然佛陀說法義、
修行次第、證果次第,但佛陀更重視對於真理的親自體驗,因為只有
如此才能淨信不疑。
==由我見執著受,由此起貪欲==
我們來看《雜阿含經六二經》,有一次,佛陀住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
獨園,那時世尊就對諸位比丘說,有五受陰…
由以上《雜阿含經六二經》中所說…沒有如實知、如實見色受想行識
是因緣生滅法者,都會誤認為色受想行識是我,是我所有,或我在色
受想行識中,所以在六根對六塵生六識,由六識生觸,由觸中落入我
見而生受才會執著,因為執著的緣故所以會生起欲貪。
但若是一位如實知如實見色受想行識是因緣和合法者,當然他不會誤
認為色受想行識是我,我所有,或是我在色受想行識中,當然就不會
在根塵識三事和合生觸中,落入五受陰而執著,若沒有執著就沒有欲
貪,若沒有欲貪就不會引生煩惱之苦。
所以說一切痛而引生的苦,或是由煩惱而引生的苦,都不是來自於身
心本質,而是出自於對色受想行識不如實知如實見,因此誤認色受想
行識是我,我所有,我在色受想行識中,色受想行識在我中,才會在
觸中引起我見,由我見執著受,由此起貪欲,因而當今憂愁悲傷煩惱
痛苦,死後還要遭受未來生死輪迴。
有關五陰和五受陰這個問題,在後面我會再分析得很清楚,現在這是
以經典的名相而解釋,後面我會以實際、由我培養正念正知如實學習
四念住的現象,向各位報告,給各位作參考。
我們再來看《雜阿含經六三經》…
==佛陀才會說五受陰是重擔==
我們來看《雜阿含經七三經》,經中有這麼記載,有一次,佛陀住在
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那時世尊對諸位比丘說,我現在將為你們說
重擔,取擔,捨擔…你們要注意聽,聽後要善思惟…什麼叫做重擔呢
,就是五受陰,哪五種受陰呢,就是色受想行識受陰;什麼叫做取擔
呢…
我們由以上《雜阿含經七三經》中的內容,就知道五受陰是重擔;取
擔就是渴求過去,現在,未來的自體愛,境界愛,俱行愛的每一個欲
愛;當然要捨棄五受陰的重擔,就要斷除現在過去未來的自體愛,境
界愛,俱行愛,使其永斷不復生。挑擔者是誰呢?就是未聞正法的凡
夫。
==對識的誤解==
對識的誤解不只是佛陀入滅後才有,佛陀在世之時的比丘中就有對於
識的誤解了,例如《中阿含經二○一經的嗏帝經》,嗏帝比丘以為人
死後識往生,前一世的識和後一世的識是沒有任何的變異,經文是以
識往生不更異,事實上如果此世的識和後世的識是沒有任何變異的,
那麼識有如外道所說的識是不變的自我,也就是一般世俗所說的靈魂
了,一般世俗所說的靈魂就是世世輪迴不停,如果身死,但靈魂還是
存在的,這在佛教來說,等於是承認有一個不變的靈魂主體,這是常
見的說法,這種常見的說法是違反緣起法則,因此是邪見,邪見的意
思是與事實不合就對了,也因為這樣,佛陀才會苛責嗏帝比丘為愚痴
之人,並對嗏帝比丘開示應該怎樣的理解識才是正確。
佛陀說識是因緣生滅法,例如眼根對色塵而生起眼識,耳根對聲塵而
生耳識,鼻根對香塵而生鼻識,舌根對味塵而生舌識,身根對外塵而
生身識,意根對法塵而生意識,佛陀說識絕對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事
物,而是有因有緣而生識,因此是無常變易法,由於有因有緣所生的
東西,當然有因有緣所滅嘛。
由佛陀所說的識的道理中,我們應當就會清楚了解,不只是前一生的
識與後一生的識有所不同,就是在當下的識也是時時不斷的在變化中
,只是變化的速度太過快了,因此若沒有足夠的正念正知者,就難以
覺察到。雖然眼根會生起眼識,耳根會生起耳識,鼻根會生起鼻識,
舌根會生起舌識,身根會生起身識,意根會生起意識,但要有眼根對
色耳根對聲,鼻根對香,舌根對味身根對外境,意根對法塵,否則是
產生不了識的,既然如此,若沒有六根,哪來六識呢,雖然有六根,
但若沒有六塵,當然也起不了識的作用,因此識是因緣生滅法,哪來
前世今世後世的識是相同不變的道理呢。也就是說連當下的六識也都
不斷地在變異中,佛陀說諸行無常,既然如此,哪有識是常的道理呢
。
一切事物等都是有因有緣才有果,否則就不符合實際了,實際所說的
就是正見,正見就是於事有實,也就是說實際就是這樣,才可以說是
正見,若不符合實際當然就被稱之為邪見,所以正見邪見的差別就是
有實際,有於事有實或者不於事有實而定論。時間到了,說到這裡,
有因緣下集再見,感恩,謝謝。
以上分享自 台南慈蓮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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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ool810:這篇可供參考。「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 12/16 20:56
→ cool810:」確實不能只以理論應付過去,必須用在遇境緣上內正思惟。 12/16 20:57
→ poohkoala:參禪,念ooo佛...都能培養觀身得覺照力...光是打坐腿痛 12/18 02:52
→ poohkoala:親身體驗到[觀受是苦]...之後已能很快覺察到心念無常 12/18 02:54
→ poohkoala:所以請不要推自己的法門就把打槍其他法門...這是不懂實 12/18 02:54
→ poohkoala:修的人才會說的騙話... 12/18 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