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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君莫嘆“佛無靈” 對佛做買賣 我家的房子——緣緣堂——于去冬吾鄉失守時被敵寇的燒夷彈焚燬了。 我率全眷避地萍鄉,一兩個月後才知道這消息。當時避居上海的同鄉 某君作詩以吊,內有句雲:“見語緣緣堂亦毀,眾生浩劫佛無靈。” 第二句下面註明這是我的老姑母的話。我的老姑母今年七十 余歲,我出亡時苦勸她同行,未蒙允許,至今尚在失地中。 五年前緣緣堂創造的時候,她老人家鎮日拿了史的克(柺棍) 在基地上代為擘劃,在工場中代為巡視,三寸長的小腳常常 遍染了泥污而回到老房子裏來吃飯。如今看它被焚,怪不得要傷心, 而嘆“佛無靈”。最近她有信來(託人帶到上海友人處,轉寄到桂林來的), 末了說:緣緣堂雖已全毀,但煙囪尚完好,矗立於瓦礫場中。 此是火食不斷之象,將來還可做人家。 緣緣堂燒了是“佛無靈”之故。這句話出於老姑母之口, 入于某君之詩,原也平常。但我卻有些反感。 不指摘某君思想不對,也不是批評老姑母話語說錯, 實在是慨嘆一般人對於“佛”的誤解,因為某君和老姑母並不信佛, 他們是一般按照所謂信佛的人的心理而說這話的。 我十年前曾從弘一法師學佛,並且吃素。於是一般所謂“信佛”的人 就稱我為居士,引我為同志。 因此我得接交不少所謂“信佛”的人。但是,十年以來,這些人我早已看厭了。 有時我真懊悔自已吃素,我不屑與他們為伍(我受先父遺傳,平生不吃肉類。 故我的吃素半是生理關係。我的兒女中有二人也是生理的吃素,吃下葷腥去 要嘔吐。但那些人以為我們同他們一樣,為求利而吃素。同他們辯, 他們還以為客氣,真是冤枉。所以我有時懊悔自己吃素,被他們引為同志)。 因為這班人多數自私自利,醜態可掬。非但完全不解佛的 廣大慈悲的精神,其我利自私之欲且比所謂不信佛的人深得多! 他們的唸佛吃素,全為求私人的幸福。好比商人拿本錢去求利, 又好比敵國的俘虜背棄了他們的夥伴,向我軍官跪喊“老爺饒命”, 以求我軍的優待一樣。 信佛為求人生幸福,我絕不反對。 但是,只求自己一人一家的幸福而不顧他人,我瞧他不起。 得了些小便宜就津津樂道,引為佛佑(抗戰期中,靠唸佛而得 平安逃難者,時有所聞);受了些小損失就怨天尤人,嘆“佛無靈”, 真是“阿彌陀佛,罪過罪過”!他們平日都吃素、放生、唸佛、誦經。 但他們的吃一天素,希望得到比吃十天魚肉更大的報酬。他們放一條蛇, 希望活一百歲。他們唸佛誦經,希望個個字變成金錢。 這些人從佛堂裏散出來,說的都是果報: 某人長年吃素,鄰家都燒光了,他家毫無損失。 某人念《金剛經》,強盜洗劫時獨不搶他的。 某人無子,信佛後索得一男。 某人痔瘡發,念了“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痔瘡立刻斷根…… 此外沒有一句真正關於佛法的話。這完全是同佛做買賣, 靠佛圖利,吃佛飯。這真是所謂:“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惠,難矣哉!” 我也曾吃素。但我認為吃素吃葷真是小事,無關大體。我曾作《護生畫集》, 勸人戒殺。但我的護生之旨是護心(其義見該書馬序), 不殺螞蟻非為愛惜螞蟻之命,乃為愛護自己的心,使勿養成殘忍。 頑童無端一腳踏死群蟻,此心放大起來,就可以坐了飛機拿炸彈來轟炸市區。 故殘忍心不可不戒。因為所惜非動物本身,故用“仁術”來掩耳盜鈴, 是無傷的。我所謂吃葷吃素無關大體,意思就在於此。 淺見的人,執著小體,斤斤計較:洋蠟燭用獸脂做,故不宜點; 貓要吃老鼠,故不宜養;沒有雄雞交合而生的蛋可以吃得…… 這樣地鑽進牛角尖裏去,真是可笑。若不顧小失大,能以愛物之心愛人, 原也無妨,讓他們鑽進牛角尖裏去碰釘子吧。 但這些人往往自私自利,有我無人;又往往以此做買賣,以此圖利, 靠此吃飯,褻瀆佛法,非常可惡。這些人簡直是一種瘋子, 一種惹人討嫌的人。所以我瞧他們不起,我懊悔自己吃素,我不屑與他們為伍。 真是信佛,應該理解佛陀四大皆空之義,而屏除私利; 應該體會佛陀的物我一體,廣大慈悲之心,而護愛群生。 至少,也應知道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之道。愛物並非愛惜物的本身, 乃是愛人的一種基本練習。不然,就是“今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至於百姓” 的齊宣王。上述這些人,對物則憬憬愛惜,對人間痛癢無關, 已經是循流忘源,見小失大,本末顛倒的了。再加之於自己唯利是圖, 這真是此間一等愚癡的人,不應該稱為佛徒,應該稱之為“反佛徒”。 因為這種人世間很多,所以我的老姑母看見我的房子被燒了, 要說“佛無靈”的話,所以某君要把這話收入詩中。 這種人大概是想我曾經吃素,曾經作《護生畫集》,這是一筆大本錢; 拿這筆大本錢同佛做買賣所獲的利,至少應該是別人的房子都燒了而我的 房子毫無損失。便宜一點,應該是我不必逃避,而敵人的炸彈會避開我; 或竟是我做漢奸發財,再添造幾間新房子和妻子享用,正規軍都不得罪我。 今我沒有得到這些利益,只落得家破人亡(流亡也), 全家十口飄零在五千里外,在他們看來,這筆生意大蝕其本! 這個佛太不講公平交易,安得不罵“無靈”? 我也來同佛做買賣吧。但我的生意經和他們不同:我以為我這次買賣 並不蝕本,且大得其利,佛畢竟是有靈的。人生求利益,謀幸福, 無非為了要活,為了“生”。但我們還要求比“生”更貴重的一種東西, 就是古人所謂“所欲有甚于生者”。這東西是什麼?平日難於說定, 現在很容易說出,就是“不做亡國奴”,就是“抗敵救國”。 與其不得這東西而生,寧願得這東西而死。因為這東西比“生”更為貴重。 現在佛已把這宗最貴重的貨物交付我了。我這買賣豈非大得其利? 房子不過是“生”的一種附飾而已,我得了比“生”更貴的貨物, 失了“生”的一件小小的附飾,有什麼可惜呢?我便宜了!佛畢竟是有靈的。 葉聖陶先生的《抗戰週年隨筆》中說:“……我在蘇州的家屋至今沒有毀。 我並不因為它沒有毀而感到歡喜。我希望它被我們遊擊隊的槍彈打得七穿八洞, 我希望它被我們正規軍隊的大炮轟得屍骨無存,我甚而至於希望 它被逃命無從的寇軍燒個乾乾淨淨。”他的房子,聽說建成才兩年, 而且比我的好。他如此不惜,一定也獲得那樣比房子更貴重的東西在那裏。 但他並不吃素,並不作《護生畫集》。即他沒有下過那種本錢。 佛對於沒有本錢的人,也把貴重貨物交付他。這樣看來, 對佛買賣這種本錢是沒有用的。 畢竟,對佛是不可做買賣的。 1938年7月24日于桂林 錄自:菩提一葉。豐子愷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1.213.73
lotusea:豐子愷應該會後悔寫下本文 02/19 22:11
poohkoala:學佛信佛本來就是慧一一個[鑽入牛角間]的過度期.. 02/20 07:25
poohkoala:有經驗的過來人是不會對其他眾生有此感嘆的 02/20 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