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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3/4/17裁定caselook違反本板板規一案> 二審定讞,維持原判。 判定caselook板友大德應服水桶期三個月,懺悔或可量罰減刑,全案可再上訴。 [事由]:caselook板友大德於4月17日來信申訴,不服一審判決; 要求針對flamerecca板主於同日判決之案件進行二審一事。 [caselook板友大德申訴內容]:(虛線範圍) ------------------------------------------------------------ 一、本人之推文係針對yo0401大大關於「商人愈抓愈快愈多」的說法, 不是針對原波 hallcom大大的文章內容,亦未針對任何「特定人」或 「特定族群」。合當敘明。 二、flamerecca板主提不出任何本人caselook有「故意」酸言酸語或 冷嘲熱諷的直接證據。從caselook的推文來看,只針對買賣放生物的 商人(包括捕捉者及飼養者)來說明,商人們對於放生善行也是有貢獻 的,不要把商人的行徑視為不好的作為。不知flamerecca大大如何認 定caselook的推文是酸言酸語,冷嘲熱諷? 三、現行佛板板規第五條相當模糊,尤其是F:項,不管表意人的內容 對不對,正不正確,只要有人看了不爽,加上板主也不爽,就可以判 水桶了。如此一來,板友要怎麼拿捏分寸?完全是任人宰割了。然而 ,常言說的好:「天道好還。」四十二章經上說:「逆風揚塵,還坌 己身」。起心動念,絲毫不爽;因一時的爽而罔顧事實,不辨黑白, 恐怕是智者所不願為的。 祝您善護根門,福慧增長,善哉!善哉! ------------------------------------------------------------- ____ 本人回覆第一項申訴內容如下: 1. caselook板友大德曾於第一時間(即f板主判決此案後)去信f板主請教判案基準 亦將其信轉寄給在下。然其信中並未提及: [其推文係針對yo0401大大關於「商人愈抓愈快愈多」的說法,] 2. 若自己認定 [未針對任何特定人],卻又指係針對yo0401發言, 明顯邏輯有誤 況即使證明回覆yo0401並不代表沒有針對另外族群或特定人士諷刺一事。 故不予採信此處第一項證詞。 ____ 回覆第二項與第三項申訴內容如下: 根據本佛板板規規範, 第一條(板主權限責任) B:板友違規行為認定,依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八條 (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前項: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五條(不當內文) F:請勿針對板友、特定族群,發表足以令人反感之「酸言酸語、冷嘲熱諷」之內文, 發文時請就事論事即可,維持口業清淨,即使您所說可能正確,但仍請勿做上述之 言詞。 足以令人反感之「酸言酸語、冷嘲熱諷」的認定標準:如經當事者或特定族群抗議 檢舉(條件一),並經板主認定確有明顯違反者(條件二),即屬之。 #1348aPLp (SYSOP) 部分相關條文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 註: 若板規有修正的必要,歡迎來信建議;修正前,以現行板規為判案基準。 _____ 1.f板主認定冷嘲熱諷,係針對放生族群, 2.有匿名自認放生族群者舉報此案者 caselook板友大德申訴內容及訴求重點已獲悉; 本人認定f板主判案基準並無不妥, caselook板友大德於第二項申訴內容與第三項申訴駁回, _____ 全案可再上訴 以上 祝早成菩提 buddhanature 合十 -- 佛言:龍王。當知菩薩有一法。能斷一切諸惡道苦。 何等為一。謂於晝夜常念思惟觀察善法。 令諸善法念念增長。不容毫分不善間雜。 是即能令諸惡永斷。善法圓滿。常得親近諸佛菩薩及餘聖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99.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