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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eng530220 (台北孤鄉人)》之銘言: : 在你看來和尚了不起喔~ 不過,在佛陀看來 和尚真的就是了不起。 : 在家人見和尚的過失,佛陀的的確確是不準非出家眾去呵責, : 在出家人的過失上面,佛陀向來的原則就是: 僧事僧斷。 : 不許在家白衣與外道批評出家人的過失。 : 出家眾雖然破戒,因其曾受過佛戒,猶勝在家白衣。 : 當然社會上有社會上的律法,如果社會上的律法出家人犯了,在這民主的時代 : 自然是交由檢調機關去處置,但在佛法上面,佛陀亦不許在家人因此說出家眾 : 的過失。 : 如果要用凡夫的角度去看待這樣子的作法,可能會覺得佛陀的作法有失, : 但是 佛陀會如此要求,絕對是有他的用意在,你當然可以繼續用凡夫的心 : 去看待去處理這件事, 可是這不會是佛陀所樂見且允許的。 : 地藏十輪經在這方面多有著墨,您可以多讀誦思維。 ------------------------ 信賴基礎不足。 要能僧團自決,它本身需要是一個清淨的僧團,有位智慧及公正的主持者,以 及受掌權者的支持。 如果以佛那時的僧團來說,僧團裡成就的人多,致力於解脫的人也多,也不會 搞太多俗務,基本上偏向於比較封閉的社團自主管理。所以,透過一定的程序 ,如在布薩時自行懺悔或是由其他僧人舉發,在內部檯面上解決這事,以後注 意不要發生問題,也不會對外界造成太大影響。 對於這樣的一個僧團來說,因為成員素質好,要說犯多大的過錯也不容易,彼 此的心力多著重於修行上,也比較會改過,比較少跟人搞些有的沒的,也比較 不容易因此產生糾紛。 在家人批評出家人的過失,除了可能造口業外,可能會影響其他人對於僧的親 近,以致少了接觸並學習佛法的機會,還有可能因此造成僧眾不和合。如此, 在一定的條件下採取僧團自決的原則並無疑義。 在如今時空環境相差甚多的情況下,僧團當然還是有僧團的規矩在,但是否能 夠照佛陀那時幾乎完全自主而能經得起檢驗並不容易。 僧團如果能夠自決,還輪的到司法介入。 : 地藏十輪經云:破戒苾芻亦復如是。由破戒故非良福田。 : 雖恒晝夜信施所燒身壞命終墮三惡趣。而為無量無邊有情作大饒益。 : 謂皆令得聞於生天涅槃香氣。是故大梵。如是破戒惡行苾芻。 : 一切白衣皆應守護恭敬供養。 : 我終不許諸在家者。以鞭杖等捶拷其身或閉牢獄或復呵罵。或解支節或斷其命。 : 我唯許彼清淨僧眾。於布薩時或自恣時驅擯令出。一切給施四方僧物。 : 飲食資具不聽受用。一切沙門毘奈耶事。皆令驅出不得在眾。 : 而我不許加其鞭杖繫縛斷命。爾時世尊而說頌曰。 : 瞻博迦華雖萎悴  而尚勝彼諸餘華 破戒惡行諸苾芻  猶勝一切外道眾 : : 在我來說,"隱瞞僧人作惡 使之繼續為惡 犯大重罪!" --------------------- 如果照這段經文,只要是某人還有出家人身分,司法根本管不到他,也不能管。 但就現在的情況下有可能嗎?難道佛教徒要拿著這段經文去跟政府、大眾說僧人 無論怎樣你們都不能管,這是佛說,如果你們違反,那是犯重罪,會下地獄...。 明擺著經文所述,與現今環境差距甚大,又要如何勒? 有時看看,有的出家人會這樣也是信眾造成的,拿一堆名聞利養去供養,,信眾 要什麼出家人給什麼,各取所需,有什麼問題也是沒關係。就像有人說的,不能 說出家人的過錯,那是自己的業力遇不到好的,好像也有點道理...。 : : → cat1023:老狼做這種事,他都不擔心信眾嚇到退轉,我們說出來,卻要被 06/29 22:18 : : → cat1023:罵說害其他信眾退轉?! 06/29 22:18 : : 別理他!那種說法簡直扯到爆炸....... : 出家眾若有破戒或違凡世間法律之事,如破戒可以向僧團糾舉,請僧團處置 : 如違凡世間法律,則有世間的司法機關去處理,其他非相關的佛弟子,應 : 保持沉默,籍事練心。 : 再者,整件事情只是剛剛發生,一切的事情真相尚在各說各話的階段, : 檢調也還沒公布整件事的調查結果,司法機關也無判決, : 自稱身為一個佛弟子的人,怎麼可以就以偏蓋全的偏向一邊,而指著 : 法師的的不是~ 如此,不僅是喪失了理性,違背了佛陀的教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8.200.183
happytiger:恩 佛法不壞國法 這是常識 07/01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