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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ulheart (心如虛空)》之銘言: : ※ 引述《sheng530220 (台北孤鄉人)》之銘言: : : 在你看來和尚了不起喔~ 不過,在佛陀看來 和尚真的就是了不起。 : : 在家人見和尚的過失,佛陀的的確確是不準非出家眾去呵責, : : 在出家人的過失上面,佛陀向來的原則就是: 僧事僧斷。 : : 不許在家白衣與外道批評出家人的過失。 : : 出家眾雖然破戒,因其曾受過佛戒,猶勝在家白衣。 : : 當然社會上有社會上的律法,如果社會上的律法出家人犯了,在這民主的時代 : : 自然是交由檢調機關去處置,但在佛法上面,佛陀亦不許在家人因此說出家眾 : : 的過失。 : : 如果要用凡夫的角度去看待這樣子的作法,可能會覺得佛陀的作法有失, : : 但是 佛陀會如此要求,絕對是有他的用意在,你當然可以繼續用凡夫的心 : : 去看待去處理這件事, 可是這不會是佛陀所樂見且允許的。 : : 地藏十輪經在這方面多有著墨,您可以多讀誦思維。 : ------------------------ : 信賴基礎不足。 : 要能僧團自決,它本身需要是一個清淨的僧團,有位智慧及公正的主持者,以 : 及受掌權者的支持。 : 如果以佛那時的僧團來說,僧團裡成就的人多,致力於解脫的人也多,也不會 : 搞太多俗務,基本上偏向於比較封閉的社團自主管理。所以,透過一定的程序 : ,如在布薩時自行懺悔或是由其他僧人舉發,在內部檯面上解決這事,以後注 : 意不要發生問題,也不會對外界造成太大影響。 : 對於這樣的一個僧團來說,因為成員素質好,要說犯多大的過錯也不容易,彼 : 此的心力多著重於修行上,也比較會改過,比較少跟人搞些有的沒的,也比較 : 不容易因此產生糾紛。 : 在家人批評出家人的過失,除了可能造口業外,可能會影響其他人對於僧的親 : 近,以致少了接觸並學習佛法的機會,還有可能因此造成僧眾不和合。如此, : 在一定的條件下採取僧團自決的原則並無疑義。 : 在如今時空環境相差甚多的情況下,僧團當然還是有僧團的規矩在,但是否能 : 夠照佛陀那時幾乎完全自主而能經得起檢驗並不容易。 : 僧團如果能夠自決,還輪的到司法介入。 不管僧團有沒有佛陀在,僧團內部處理事情時,都不是以某人的意見主張 為主,由僧團內部討論表決。     不管僧團能不能自決,如果違凡了世間的法律還是依照世間的司法去處理 僧團單純只處理佛法戒律上的問題,無權也無法介入司法問題。 : : 地藏十輪經云:破戒苾芻亦復如是。由破戒故非良福田。 : : 雖恒晝夜信施所燒身壞命終墮三惡趣。而為無量無邊有情作大饒益。 : : 謂皆令得聞於生天涅槃香氣。是故大梵。如是破戒惡行苾芻。 : : 一切白衣皆應守護恭敬供養。 : : 我終不許諸在家者。以鞭杖等捶拷其身或閉牢獄或復呵罵。或解支節或斷其命。 : : 我唯許彼清淨僧眾。於布薩時或自恣時驅擯令出。一切給施四方僧物。 : : 飲食資具不聽受用。一切沙門毘奈耶事。皆令驅出不得在眾。 : : 而我不許加其鞭杖繫縛斷命。爾時世尊而說頌曰。 : : 瞻博迦華雖萎悴  而尚勝彼諸餘華 破戒惡行諸苾芻  猶勝一切外道眾 : --------------------- : 如果照這段經文,只要是某人還有出家人身分,司法根本管不到他,也不能管。 : 但就現在的情況下有可能嗎?難道佛教徒要拿著這段經文去跟政府、大眾說僧人 : 無論怎樣你們都不能管,這是佛說,如果你們違反,那是犯重罪,會下地獄...。 : 明擺著經文所述,與現今環境差距甚大,又要如何勒? 經文是佛陀的教導,是給願意遵守的個人與國家自願去遵守的,並無 強制力,就算拿這段經文去給台灣的法官看,我想法官是不會搭理的。 因為我們並不是一個佛教國家,不像泰國的僧人假若犯罪,經向僧團報告後 再由僧團開會,做出開除僧籍後,司法機關才能進行逮補。 可惜我國並不是以佛教為國教,而無法有這樣的機制。 我所要強調的是,如果諸位自認為是一個佛弟子,那行事準則與思考, 應該要依佛教經律來做準則,才能稱為是一個佛子。 如果要依世間人的思考方式來處理發言,又拿不出半點經典上的根據 只是一昧的用自己的想法來看待這件事又假託佛陀也會如此, 這樣子只不過是在毀壞佛教罷了,對佛教完全沒有正面的幫助。 : 有時看看,有的出家人會這樣也是信眾造成的,拿一堆名聞利養去供養,,信眾 : 要什麼出家人給什麼,各取所需,有什麼問題也是沒關係。就像有人說的,不能 : 說出家人的過錯,那是自己的業力遇不到好的,好像也有點道理...。 : : 出家眾若有破戒或違凡世間法律之事,如破戒可以向僧團糾舉,請僧團處置 : : 如違凡世間法律,則有世間的司法機關去處理,其他非相關的佛弟子,應 : : 保持沉默,籍事練心。 : : 再者,整件事情只是剛剛發生,一切的事情真相尚在各說各話的階段, : : 檢調也還沒公布整件事的調查結果,司法機關也無判決, : : 自稱身為一個佛弟子的人,怎麼可以就以偏蓋全的偏向一邊,而指著 : : 法師的的不是~ 如此,不僅是喪失了理性,違背了佛陀的教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4.255.104
mycallsoft:#1G5-Eke2 <- 佛陀會如何處置? 06/30 15:01
mycallsoft:為什麼應當趕他離開呢?是為了不要讓其他真正的好比丘 06/30 15:08
mycallsoft:,被他污染的緣故。 06/30 15:08
mycallsoft:可見佛陀的態度也是[斬立決]的,沒在那邊拖的。 06/30 15:08
可是請你注意到了,佛陀在處理這件事情,依舊是交由僧團內部處理 並不是公開! 僧團半月半月作布薩羯磨,這是單純且嚴格的僧團內部 會議,絕對不會也不允許有所謂的在家俗人參與或知悉內容。 今天此次事件,我不是說被害人要隱忍,如果某法師真的有做出違法 違律的事情,被害人當然是應該要向司法單位的舉發,這點佛教是允許的 但是,我們強調的是,其他非相關的人士,是否有需要火上加油, 一昧的指責某法師? 在真相未明,檢調也未有結果;案件最後大逆轉也不是沒發生的事。 只憑單方面的說法,就去指責法師,是否妥當? 而且還是重點,不管如何,佛陀都不允許在家俗人在任何情況下公開 的苛責出家眾,這點是非常確定;除了受害者本身可以舉發外, 其他人當然可以支持受害者,可是是否可以因為支持,就意憤難平的苛責 ,這樣子的作法,除了讓大眾對佛教更失望外,對於佛法實無正面的幫助。 否則 佛陀是一切智者,怎會嚴格的在各部經典中要求。 望各位朋友深思,有正義感是好事,但未經深思且不符佛陀教導的正義感 對佛教的幫助等於零,傷害倒是絕對有的。
thismy:推樓上 06/30 15:57
cat1023:S大,他已經承認有摸了,只是解釋說那是正常加持,請問還要 07/01 23:24
cat1023:大逆轉什麼?他來道歉時,我把當天的情況細節描述向他抗議, 07/01 23:27
cat1023:他都沒有反駁說我誣賴他,或是打斷我說我捏造... C大,我知道你身為受害者的心情,但我並不是針對你個人 在法律與佛法上面,如果一切是事實,那麼你站出來絕對是沒有問題的 不過,站在佛法的角度,其他非相關的人乃至佛弟子,在這樣的時候 就馬上的去評論或苛責那位法師,我個人是認為不適合的。
mycallsoft:這樣講的話,更要佩服cat1023的道德勇氣了;訴諸司法是民 07/01 23:40
mycallsoft:主社會的基本人權,這點無庸置疑,但要透過法律程序取得 07/01 23:40
mycallsoft:公道卻也是曠日費時,這段期間當中若有人持續[受害]呢? 07/01 23:41
mycallsoft:若不訴諸公眾媒體,請大家[注意]某人的某些劣行敗跡,以 07/01 23:42
mycallsoft:免再度有人受害;難不成要個人自掃門前雪,遇到算是自作 07/01 23:43
mycallsoft:業.這種道理說得通嗎? 07/01 23:43
mycallsoft:又若,在佛板上真的沒有任何聲援支持的聲音,我想大概人 07/01 23:45
mycallsoft:家心都涼了: 這跟官官相護坑殺小老百姓何異? 你們佛教 07/01 23:46
mycallsoft:的都是同一鼻孔出氣. 這才教人退失道心吧! 07/01 23:47
今天事情是發生了,在這個時代不上新聞也是不可能的事 我一再強調 當事人憑著事實做出舉發是沒有問題的 諸位要支持當事人這也沒有問題,不過 支持當事人 跟 是否有必要馬上對某法師 做出評斷或攻擊 我想是可以分開的。 佛陀並沒有說不能支持受害人,也認為應該要舉發。 不過佛陀並不同意其他的在家俗人因此可以用任何手段方式 去苛責辱罵或傷害破戒比丘。 ※ 編輯: sheng530220 來自: 60.244.255.104 (07/01 23:55) ※ 編輯: sheng530220 來自: 60.244.255.104 (07/01 23:56)
thismy:那如果性侵的不是和尚,可以批評苛責嗎? 07/02 00:02
happytiger:當你想苛責時 自己就讓自己染上無邊的煩惱了 07/02 00:37
thismy:我是問 如果性侵的不是和尚,可以批評苛責嗎? 07/02 04:52
cat1023:H大,我從頭到尾沒有要苛責他,但我還是陷入無邊的夢靨,我不 07/02 16:01
cat1023:懂為什麼一個出家人要這樣傷害我,他的慈悲心到哪去了? 07/02 16:02
cat1023:我國中的時候有次跟著人群擠公車,被一個大哥哥摸胸,短短幾 07/02 16:03
cat1023:秒,至今我還記得他的淫笑,高中時一個騎機車的突然靠近也是 07/02 16:05
cat1023:偷襲一下揚長而去,只能自認倒楣,氣過就算了 07/02 16:06
cat1023:但你們知道吳有多變態嗎?用慈悲的姿態讓我毫無防備,在西方 07/02 16:08
cat1023:三聖前,不是怯生生的楷油,完全是性變態的手法,肆無忌憚,狂 07/02 16:09
cat1023:野的搓揉我的身體,我受到的驚嚇之巨,當天回來躲在浴室痛哭 07/02 16:10
cat1023:末了還問我有沒有淫慾之心...他根本不是正常人 07/02 16:12
happytiger:你的事就是公事公辦 我想表達的是 人的起心動念就是無 07/02 22:17
happytiger:上煩惱的開始 07/02 22:17
thismy:阻止受害人批評加害者,這樣的起心動念也是無上煩惱的開始 07/03 00:43
thismy:學佛應懂得變通,不是墨守成規,執著死教條導致違反人性 07/03 00:45
佛陀不會要求被害者隱忍,可以舉發。學佛當然要懂得變通,但是 也不能完全照著自己的感覺去走,很多事情佛陀都有教導,也有他的 意義,我一再的強調,被害者舉發是必然得到支持,但其他路人甲乙丙丁 有沒有需要在這過程當中,公開的對某法師進行言語上的苛責與辱罵, 我想佛陀在各部經典當中,都是要求甚至可以說規定是不行的。 還是那句話,佛陀會這麼說,必然有他的用意。 你不聽,要依自己的看法, 那是你的事情,可是佛陀就是這麼要求的,你要學佛還是信自己, 我也沒法勉強你。
mycallsoft:佛教的勢力在台灣算是很龐大的,一面是好事,一面是壞事, 07/03 03:00
mycallsoft:好事是代表在台灣推廣成功,壞事是組織大到缺乏自省能力 07/03 03:01
mycallsoft:時,也就是走向腐敗的開始了 07/03 03:01
mycallsoft:[我的巴庫就是這麼硬,你拿我安怎?],就是這種獅子蟲心態 07/03 03:03
mycallsoft:在敗壞佛法,這點大家可以留意 07/03 03:03
mycallsoft:這件事後續發展就持續看著吧,看法院怎麼判,若當真屬實 07/03 03:12
mycallsoft:有罪,佛教當中有能力做處置的單位會不會開除被告的僧籍 07/03 03:13
mycallsoft:?(若是佛陀,也不會等到法院判決後才處置了;承我所舉的 07/03 03:14
mycallsoft:那個阿含經的例子所表達) 07/03 03:14
mycallsoft:#1G5-Eke2 <- 佛陀處置的理由及情境 07/03 03:17
民主社會有民主的社會的法律,雖然說司法有時讓人氣憤, 不過這是整個社會既然制度,就算佛教的勢力大,也無法 更不需要對這件事情進行干涉。 再者,你舉的例子,我已經重覆N遍的佛陀的立場: 僧事僧斷 再者,在這件事情上面,佛陀是要求不肯發露懺悔的比丘不 準參加布薩,並不是將他削去他比丘的身份;他雖然沒有參加布薩, 但在身份上他還是一名比丘, 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這點? 再者,在這事件中,某法師如果真的有謂被害人講的情況, 還要知道某法師做到怎樣的情況,不知道你有沒有受五戒      ?還是你連皈依都沒有?五戒當中的不邪淫,並不是說      受了不邪淫戒,只要手摸了異性的奶或私處就破了這條戒好嗎!      同樣的道理,你要要求僧團除去某法師的僧籍,問題是,      請問某法師的行為,已經破了根本戒了嗎,已經需要開除僧籍了嗎            僧團因為諸位這種民粹主義而去開除某法師的僧籍,佛陀才要哭了。        ※ 編輯: sheng530220 來自: 60.244.255.104 (07/03 08:07)
GFDS:請問 佛教有正常的儀式可以摸奶摸下體嗎? 07/03 10:30
這個問題就像問 公務人員有任何正常的程序可以違法嗎 問題是公務人員如果違法了,是不是任何情況下,只要引起大眾 的氣憤就要抓去槍斃革職? ※ 編輯: sheng530220 來自: 60.244.255.104 (07/03 11:18)
cat1023:你真是越說越離譜了 07/03 11:25
mycallsoft:您真的護法護過頭了~還好我未皈依,才能夠沒有包袱地持 07/03 13:57
mycallsoft:平看事情! 07/03 13:57
mycallsoft:還扯到民粹去~你覺不覺得自己才[佛粹]呢? 07/03 13:58
所以你沒皈依,當然也沒有受五戒。根本就不是佛教徒不是嗎 今天我一直強調 司法歸司法 佛法歸佛法 你說我護過頭,請問我有叫受害人隱忍嗎? 既然某法師違犯了法律上的問題 自然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但是在佛法上,佛教有佛教的規定,不是誰說了算。 有意見,拿出經典來。
thismy:佛陀的要求也是你們自己去解讀罷了,受害人不能苛責? 07/03 16:02
thismy:哪個經典證明受害人不能苛責加害者? 07/03 16:03
thismy:拿槍斃革職 類比受害者的批評? 莫明奇妙的舉例 護法過頭了 07/03 16:04
thismy:今天若你是妹妹被性侵,你會這麼說嗎?不準苛責?別搞笑了 07/03 16:05
我想舉出的地藏十輪經已經說的很明白的,不知道是諸位 國文程度有問題,還是被無明的正義感淹沒了。我從沒要求 被害人隱忍,也支持他向司法機關控訴。 我只是強調了不是此次事件相關的在家俗人, 佛陀是規定不能說比丘過失 如你說的,哪一部經典佛陀不是這樣子說的? 佛法板板主T大? ※ 編輯: sheng530220 來自: 60.244.255.104 (07/03 16:17)
traystien:有這種奇葩言論才真的毀壞佛教 07/04 14:16
sneak: 好事是代表在台灣推廣成 https://muxiv.com 08/13 12:34
sneak: 三聖前,不是怯生生的楷 https://daxiv.com 09/17 06:57
sneak: 公道卻也是曠日費時,這 https://noxiv.com 11/09 03:56
sneak: #1G5-Eke2 < http://yofuk.com 01/02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