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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t1023 (老樣子~)》之銘言: : 從頭到尾的目的就是把一件事實告訴大家,提醒大家小心,如此而已 : 不是你所說的什麼取暖行為 : 如果你有這麼多時間"教育"我, : 您為什麼不花同樣的時間和精神,打電話去員林蓮社,開導對方,請他真誠認錯, : 再由你期待的僧團, 出面來協調, : 佛教會彰化的理事長有跟我連絡,他也很無奈 除了透過司法機關去處理,期待公正的判決外,你找什麼單位都是多餘的。 現在是民主法治的時代,佛教會只是一個人民團體,並沒有什麼強制力。 佛教會理事長也只能對你表達無奈與抱歉外,也無法做出什麼影響。 法律問題歸法律問題,戒律問題歸戒律問題。 : 你舉公務人員違法的例子, : 五戒不邪淫的戒條也被你解釋成這樣 : 請你不要再侮辱佛陀的教育了   法律有輕有重,有已遂未遂;戒律有輕有重,有開遮持犯,你說我侮辱佛陀的教育   那請問一下何謂破戒?何謂犯戒?什麼是性罪?什麼可懺罪,什麼是不可懺罪?   我舉公務人員違法,就好像警察是執法人員,可是警察犯了法,也是要看他所犯的   輕重來依法論處,不是因為他是警察犯了法,然後大家一致的要他死,司法機關   就得判他死刑,是這樣子的道理的。    : ※ 引述《sheng530220 (台北孤鄉人)》之銘言: : : 我要說的是,C大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也支持你跳出來向司法機關求助, : : 但是佛教整體來說,非常不支持你繼續在各大網路論壇上取暖;因為這除了 : :   讓更多人對佛教的觀感變差,讓許多未深入佛法的人造口業外,對佛教完全 : :    : :   沒正面的幫助。 這也是為什麼佛陀一再要求我們在家俗人不得說僧中過, : :   出家眾是佛法住世的代表,不管他個人的修為如何,佛陀都不允許在家俗人 : :   說僧過惡。  : :   再次強調,我不是要求你不該向司法機關提出檢舉,因為違犯了法律就要受處份。 : :   戒律有他的規定與他犯戒的深重,一般在家俗人一般都不懂;並不是在世間法律 : :   上犯了什麼罪,所以套到戒律上來,他一定要被奪去 比丘的身份。  : :   現在案件已經進入了司法的程序,凡事都有司法來定奪,你受的委屈自然司法會 : :   還你公道。 一切照司法程序中,過程中保持沉默;等待司法判決是完全沒問題 : :   的,可是如果一直讓人覺得你希望在網路上看到大家支持你,看到大家不斷的 : : X和尚,老XX...說真的,因果自負。   : :   我只是就所知道的佛法保持理性去看待這件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4.25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