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這是我在學佛版的回應文。
※ 引述《wizer (朝向追求快樂與真相之道)》之銘言:
我聯想到一些事。關於「世俗的公眾生活層面」。
也就是說,關於公眾生活的規範上的是非判斷,以及「執行對於為非作歹者的懲罰」層面
,佛教的觀點是否「適當」(雖然,「適不適當」這也屬於價值判斷)
: …如果在學校、工作與生活層面,遭受不當的霸凌、排擠、誣蔑、侵害。請問:你會向受害
: 者說遭受傷害是「自己的業障」嗎?我們應當教導受害者相信遭受傷害是源自本身的罪孽嗎
: ?受害者應該要「忍辱」、「隨緣受苦」的面對困境?受害者要「誦經迴向給加害者」、「
: 行善,結好緣」來改善關係,並且「祈求聖靈庇護」?或是受害者要「相信一切是空幻虛假
: 」、「不執著虛實、對錯」的放下煩惱?
很多佛教法師是要當事人「檢討自己」(檢討「受害人」...)。
我舉幾個大家有印象的說法。
一、受害者此世會受到如此惡報,是因為前世所造罪業。所以此世更當勤於精進。
二、犯罪者是受害者的逆增上緣菩薩,受害者應心懷感恩。
(參照維摩詰經提到的魔即是菩薩,魔是來以苦難考驗當事人的菩薩)
: 如果以上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則請問:你是否有向受害者提供任何實際有效的安慰與幫助
: ?或者你只是提出一套消極、不切實際的說詞及作法?請問:以上的作法或建議,是提供幫
: 助,或是加大傷害?
我能瞭解大部分法師用上述說法來「撫慰」受害者勿因憤恨而導致活在痛苦中的說法角度
,但這會淪於沒有是非。即便某些禪師(例如查「師傅」--阿姜查)說要分辨是非但不要
執著--他書上明文寫說若其他人跟你意見不同,你就退讓以求和諧云云。阿姜查比較沒有
像某些法義說法中那種出自「畢竟空」的是非不分、增減不分、垢淨不分的法義。對於出
家人而言,若不涉及公眾生活,其實也沒錯。
但這種「折衷思考」,若是發生在公眾生活上,仍然也不適當。而很多佛教法師
,對「在家眾弟子」的入世生活,卻依然如此開示。我就不明講了,各位自行對照坊間
一些法師們的言論集著作。
各位說為什麼不適當?如果有這種退讓美德的人是司法人員,那就變成縱容犯罪者了....
換言之,在公眾生活中,有些職業、身分,是不能和稀泥的。例如檢察官、法官。
很多法官吃齋唸佛,所以導致某些各位聽說過的流弊.....犯罪者受到過輕的、換言之
不符合正義的處罰。怎麼可以怪「逆增上緣菩薩」呢?稍微輕判就好了....不是嗎?
對了,舉個實際例子。大家想想看。如果白曉燕沒有被陳進興一夥虐殺,則白曉燕要感恩
陳進興一夥嗎?白曉燕要懺悔她被虐重傷而沒死,遭此不幸是因為前世她造孽了嗎?
其他「佛教信徒們」也「應該」認為『白曉燕「應該」存這種感恩心與懺悔心』嗎?
我猜,很多佛教法師,在這個例子中會因為明顯感到他們以往的說法「總之有哪裡不近人
情」而跳針。當然,或許也有少部分法師會一以貫之,認為是白曉燕該檢討自己、陳進興
一夥是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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