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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orm 看板] 作者: riversong (河歌) 看板: dorm 標題: 我朋友遇到詐欺,在此公佈過程,提醒大家提高警覺 時間: Thu Jul 17 21:44:21 2003 我一位朋友在7月13日(日)遇到詐欺事件,被騙了十萬元,為避免有其他人再遇到同樣 案件,在此我把他遇到詐欺的過程在網路上告知大家,希望大家能提高警覺,因前不久政大 一名學生亦遇到同樣事件,其向警方描述之內容幾乎一模一樣,推斷案中嫌犯很有可能再犯 ,請大家多多注意。 過程中我的朋友犯了幾件嚴重錯誤: 1.不應該輕易上陌生人的車,那等於是把生命交到對方手上 2.對陌生人的話要持7分的保留與2分的懷疑,不要輕易相信對方的言語 3.當對方說他汽車沒油或如何如何時,我朋友都忘了加以查証, 如看他油表是否還有油 4.對方真不知道路時,我們可直接請他到路口再問路或畫圖給他, 千萬不要上陌生人的車 5.既然對方表示他女朋友在台北,按照常理,他應該先找女朋友幫忙才是, 而不是找陌生人借錢,這一點我朋友當時亦未警覺。 6.地方有表示過他差點想跟地下錢莊借錢。拿與地下錢莊接觸的人, 多半好不到那裡去。 7.過程中未記下對方車號,即使那輛車很有可能是贓車。 8.時值假日,銀行郵局關閉,再怎麼急要錢也急不到那去, 打個電話請對方緩一下就好了不是? 我朋友表示,不知是否因對方提出的”多還一萬元”緣故,過程中他幾乎沒有多想各種疑點 ,我認為我朋友平時並非這樣的人,但是否有所謂的“藥”?不得而知,因聽很多人說過金 光黨伸手一拍,結果對方就乖乖地聽話把錢領出來。而我朋友剛坐到對方車上不久,是有與 對方握手,是否他手上有什麼特殊物質?或車上放有某種迷幻藥等...也許有,也許沒有。 說我朋友當時頭腦不清醒,他記得整個過程;說他清醒,當時卻幾乎對方要求什麼就跟著做 什麼。總之,很離普的事情,但卻實實在在發生在我朋友身上,在此希望大家看了這文章, 能提高警覺。 以下以第一人稱將過程簡述出來: 我於92年7月13日18:50左右,在水源市場後用完晚餐,騎腳踏車由羅斯福路轉基隆路欲回宿 舍,在基隆路第一個公車站(公館站)附近遇到一自稱姓劉、短髮、身高約170、載有眼鏡 (這已不太確定)、開著黑色轎車的男子,以問“加油站在那裡”為由把我攔了下來。 該名男子年39歲,外表看來亦差不多三十多歲,面孔若仔細看,會讓人覺得似乎不像一般安 份守己的人民(只恨當初沒仔細看)。當時遇到對方時,他說其由新竹北上來處理些事情, 並說因由新竹上來,要趕快加滿汽油趕時間,但不知加油站在何處,能否請我告知? 我當時直接說往前走到和平東路左轉即可看到一加油站。但對方以其由新竹上來,不熟悉台 北的路為由,問我是否能先帶他過去?他表示我可先坐他汽車領他去加油站,然後他再載我 回來。當時我未多疑,即暫把腳踏車置於路旁人行道上,並坐到他車上(此是我所犯最離譜 的錯誤舉動)。 對方並未立即開車,而是先說明他由新竹上來處理些事情,並不斷強調他不是壞人(暗示吧! !),只是因為現在有急事且有困難,不得不在路邊找人幫忙。繼續說因適才與朋友打麻將輸 了錢,又沒帶信用卡,問我不知能否再幫忙一下,借些錢把汽油加油。他已和在台北的女朋 友約好在新光三越見面,加完油後可向他女朋友馬上借錢來還我。當時我覺得OK,就跟他 說好。 然而對方進一步說既然待會要見他女朋友,但又要處理他其他事情,問我能否再進一步幫忙 ,他有二個會要繳會錢,還有一個房租的錢要繳,我能否順便幫忙先墊一部份,反正等一下 都可直接由他女朋友那邊拿還給我,在我思考這是怎麼回事時,對方卻不容我有思考的時間 ,繼續說著其他事情,如說他因有事到台北來,剛才在朋友那裡玩麻將如何如何,才需要這 樣找人幫忙,若非我剛停下來聽他說明,他可能就要去找地下錢莊了...又說他在竹科上班 ,一個月賺廿幾萬...現在因為有困難需要幫忙..他可以馬上打給他女朋友向我印証她的確 在新光三越等他等等,總之最後我回答“好,我可以幫忙,且你要馬上還我” 此時車剛開不久,既然我願意幫忙了,他就接著問我有多少錢能幫他?而我居然說了出來” 9萬多元”..在那之前,我也沒先向他確認他到底需要多少錢。然後在來到長興街前,我說 我提款卡在宿舍裡,先停到宿舍大門,我上去拿。而拿了提款卡,再度坐上他車子,回到基 隆路,到達辛亥路時,他即轉辛亥路說先到萬芳捷運站去處理會費及房租,他事先和朋友約 在那裡。我先問他”那加油呢?”對方表示先處理完事情再加油。而在往萬芳途中,他一邊 聊天,一邊以問我的各種狀況。可以確定的是,在他面前,我等於是完全沒見過世面的小毛 頭一個。而亦他途中,他說他還錢時會多還我一萬元,可以的話我借他9萬五,他女朋友那 邊只有8萬6仟元,但他在桃園(還是新竹)工作的大哥亦面要回台北,他先請他大哥先領 2萬元,到時連同女朋友的8萬6仟元還給我。 雖然我有表示借多少錢,還多少就好,我多拿了心中不安。但對方又說借還錢時,多算利息 是合理的,向地下錢莊借亦要算利息,且多還點錢給你也算是“佈施”,因為你幫助我,我 回敬你,這樣我運氣也會比較好。居然說得出這種歪理,但我當時大概只聽到多一萬元給 我,才沒有去注意其不合理之處)我心中想既然你願意,那我也不反對。 到達萬芳捷運站時,他請我先去捷運站提款機領錢,而他先聯絡朋友過來。想想他並未告訴 過我他朋友住捷運站附近,但既然他說他打電話跟朋友說他到了,我以為他朋友就住萬芳捷 運站附近的某棟樓裡。而我亦不疑有他,獨自到捷運站裡領錢。實際上我戶頭有超過十萬元 的錢(有許多我父母存進去的,學費、生活費或其他買東西的錢都由裡面領)。先領了九萬 五出來,此時對方的“朋友”未到,而他又問我有沒有明細單,我說有,他就半強半借地拿 了去看,大概發現錢還有一些,一方面他說這多的錢我不會向你多借,是你的錢,你要借多 少當然由你決定。但他又說剛剛忘了說房租部份還有利息忘了算,我能否再多領五仟元,而 待會處理完再到新光三越去,把錢還我。 我又去領了五仟,先回到他車上算錢的數量,隨即他說沒有白紙和筆,等下朋友來拿了錢要 寫個條據,不然對方若拿了錢再說他並未拿到錢就虧了。此時對方手上正拿著錢,而我並未 多想,就下車跑到捷運站去看能否借到紙,在沒借到後回頭走去,發現對方汽車已不見蹤影 ,此時心中才突然如大夢初醒般,腦中冒出一句話“被騙了”。 我馬上打119報案,但奈何整個過程中完全沒有警覺性,沒去注意對方的車號或其他獨特 之特徵,因此即使做了筆錄,警方仍表示幾乎沒有線索可供調查,叫我要有心理準備。 隔天我亦到駐警隊去備案,因在基隆路上遇到對方為第一現場。萬芳分局的警員亦表示,不久一名政大學生亦遭遇到手法相當類似之詐騙事件,且最後案發地點亦同樣在萬芳捷運站 附近。因此推論嫌犯可能有地緣關係,且其以問“加油站往那裡走”為由,顯示恐怕不只二 、三人遇到該名嫌犯,他可能沿路遇到適當之犯案對像即以問路為由攔下對方,再看對方是 否上勾。 因個人之警覺性太低,居然沒去注意整個過程的疑點,亦太輕易地相信對方,才會損失了十 萬元,但所幸人身安全無恙,對方並未綁架我或其他進一止的犯罪行為,仍然可看出我當時 是完全沒有警覺性。 在此把所記得之過程PO出,亦提醒大家多多注意自身之安全,財不露白。且萬一你遇到有 人說他是外地來的,想知道加油站在那裡等類似我過程中遇到的狀況,亦請你記下對方車號 ,向校警處報備一聲,請警方能多多注意。因在我之前有政大同學遇害,因此該名嫌犯很可 能會繼續犯案,提醒各位注意。 其次還有一點,事件發生過程中,我們曾在男生宿舍門口停了幾分鐘。後來向警衛調監視錄 影帶出來看看是否幸運地錄到對方之車號、樣貌,但至此發現宿舍之監視器雖然能錄下監視 影像,但卻沒有適當之設備能播,或許是錄放影機設定的問題吧!但我和生治會的人一起試 了多次仍然無法看到錄影帶內容,且生治會幹部表示之前已有多次同樣狀況,有同學因需要 調錄影帶出來,但卻都無法看清內容。 這樣的情況繼續下去,監視系統已失去它的意義,希望大家能加以注意,亦要請學生會協助 向校方表示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2.1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37.244
goblen:提款卡不是只能一天提三次,一次三萬嗎? 推 220.139.131.35 10/27
goblen:所以最多只能提九萬 不是嗎? 十萬??????? 推 220.139.131.35 10/27
nancy093:感覺是自己被騙,不然怎麼那麼仔細,咳,貪字頭上一把劍 12/08 23:01
mobile028:重點是你不該坐車跟不認識的人 結果談到找你借錢 真夠笨 07/19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