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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行版板規修改 板規注意事項篇 原違反板規由板主主動檢舉及板友檢舉 及 板友檢舉違規事項以侵害個人權利為限 修改為 ●違反板規,一律由板友提出檢舉 另新增 ●被水桶者,如經查證在水桶期間以分身帳號發言者,本尊及分身水桶二個月。 ●經警告處分之板友,在警告後一個月內未再違反板規者,警告取消。 其中上述第二項之規定溯及既往 以上新增及修改板規 敬請板友注意 特此公告 另 試行版板規經近一個月試行後 將於6/2升級為正式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9.62.129 ※ 編輯: buenopierre 來自: 219.69.62.129 (06/01 11:05)
mrt620:推倒板主 118.166.115.16 06/01 13:35
sohate5566:(挺) 220.139.86.196 06/01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