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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ng0930 (小紅鞋)》之銘言: : 10月1日交通部公路總局才開始,稽查客運業者加開的違法路線,今天統聯、阿羅 : 哈、國光3大客運業者,就在報紙上聯合登了半版聲明,不只指控和欣客運,明明沒有 : 台北到高雄路權,卻有台北到高雄班次,還說和欣在7年內,因此多領了超過1.5億的 : 補助款;今天和欣出面喊冤,強調他們因為擁有台北到台南、嘉義到高雄路權,所以 : 能以轉乘方式,讓乘客從台北到高雄。 : 半版廣告,紅底白字寫著,統聯、阿羅哈、國光3大客運業者,要交通部別縱容和 : 欣客運,指控和欣台北到高雄明明沒路權,卻有車可以到。阿羅哈客運經理阮福生: : 「我們(阿羅哈)跟統聯、國光3家客運,就有去聯合檢舉,交通部91年8月就已經有函 : 文,說他是違規經營事實,96年我們3家客運,又聯合去做一個檢舉,但到目前為止, : 它還是在營業。」 : 和欣客運公關副理洪敏隆:「以連乘票的方式去,讓民眾可以搭乘我們的車,從 : 台北經新營到高雄。」和欣喊冤,強調儘管沒有台北到高雄路權,他們擁有台北到台 : 南,以及嘉義到高雄路線,在新營轉乘並不違法,儘管如此,三大客運業者還是「自 : 行換算」,和欣7年下來,台北、高雄班次,在ETC每個月補助162萬,相當領了1.36億 : 元,另外牌照、燃料稅,每年281萬元補助,得到1967萬元,再指控和欣因為所謂的「 : 違法路線」,逾領超過1.55億元補助金。 : 公路總局監理組長謝界田:「要有銜接點(轉乘),它如果這樣處理,我們是同意 : 的。」 : 乘客:「幾號?」售票員:「4號車。」訂票時,「轉乘點」是關鍵,和欣把台北 : 到高雄的車票,打成2張,根據公路總局說法,應該是不違法,但怎麼會有這樣的登報 : 聲明?是不是涉及客運同業競爭關係,10月起就開始稽查客運違法路線的交通部,還要 : 再查。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16/8/2h61x.html 根本是睜眼說瞎話 路權是這樣定義的嗎?路權要起訖點都要算才對吧 甚至連在市區道路要怎麼走和下哪個交流道都有規定才對 高雄->嘉義的車 要如何接 台南->台北? 7502的行駛路線:高雄(上客)-> 新營(下客)->嘉義(下客) 7500行駛路線:台南 鹽行 新市(上客)->新營(上客) ->台北(下客) 除非真的是7502載到新營後下車,搭另外一輛7500 如果7500在新營直接變7502行駛的話,那不知道7500在台南市區這段是憑空消失嗎? 除非向日葵去新申請一條路權 可以直接在新營站發車 目前無路權從新營發車的情況下,只要沒下來轉乘就是違規 7502到新營後直接變7500?那你7502後面的新營到嘉義消失?<--違規點1 變7500從新營發車,那台南市區段消失? <--違規點2 在硬坳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94.161
rw0226:難得推一下原PO! 11/16 19:03
a4567850:說不定到時變成到新營後司機把車牌掛紅牌 11/16 19:17
a4567850:之後開到嘉義在把原本車牌裝上去(變成AB車玩法) 11/16 19:17
luther0583:樓上,那也太耗時間了吧 11/16 20:08
sohate5566:你要有在路上被攔下來的風險 11/16 20:08
railwaytaiwa:這篇寫得不錯喲~ 11/16 21:30
abcde509:乾脆揪團去台北轉運站炒看看 11/17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