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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img827.imageshack.us/img827/1360/121853.jpg
: 這是我畫的示意圖 : 綠色虛線是53路公車 紅色是死亡的騎士 : 可以發現只要機車出了地下道後 就必須與其他車輛合流 : 所以這條路也可以算是設計缺失了吧? 這張圖是你自己認為示意圖畫的吧,肇事判斷建議還是以警方調查的肇事鑑定 調查為主。 撞車前與車後,司機大不同 此外也要知道車禍之前,兩車的相對位置 這個在新聞報導裡看不出來,只知道死亡位置在後輪 但撞擊點不得而知 這點還是要以警方調查為主 挑個錯誤 機車地下道出來與平面道路碰到第一個路口是實線並非虛線 過了路口又延伸一段實線 實線跟虛線的意義不同 : : : : 推 carnie:這種事怎麼好像常有 應該設公車專用道 或是機車道要加大 公車專用道 : 我是建議地下道出來的機車道 能分流至少到前面的紅綠燈 : 但是根據我對市府交通部門的瞭解 實施的可能性不大 剛剛用google earth看了一下實景 地下道出來離匯流有相當長一段距離,並非馬上就有要匯流,離槽化線估計大概還有60m 距離。 為什麼實行困難可能性不大,不是公務人員惰性大... 然後你知道如果讓機車道延長,旁邊地下道就要少一個車道 地下道左轉與直行旱溪西路,就會混在一起,等到上下班就有好看了,左轉車輛會阻礙 直行車輛,地下道就會塞車。 要減少這個問題...目前大概只能 機車地下道出口,提醒右側車道道,匯流請注意,減速慢行 當然旁邊平面車道是提醒左側車道有車匯流,減速慢行 基本上讓個機車道到前面路口有些許困難在 回到整體交工設計而言,先放開這次事故來看(沒有警方的初判報告書很難判斷) 機車到隨者實線延伸大概40m,對於機車右側車道有相當的視距可以判斷,對於 右側車道也有相當視距判斷機車車道,知道台灣駕駛人很多人就算考到駕照 標誌 標線都看不懂,可能實線就在切換車道,甚至是切換車道不注意旁邊 車道來車,怪誰呢? 主動而言 要不然就是在地下道出口與平面道路出來第一個路口,放一個號誌,控制兩個車道 匯流順序(但是這應該會被打槍,離前面紅綠燈太近...) 不過如果有紅綠燈前面的漸進車道就可以取消了...XD -- 相簿 http://photo.xuite.net/chenkyen 運輸也可成為旅遊的主角 http://blog.xuite.net/chenkyen/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00.89 ※ 編輯: cgy 來自: 140.116.100.89 (12/19 11:28)
h87036:感謝版主指正 我只是想表達大約的示意圖 12/19 11:38
h87036:八卦版有板友以為是在路口發生的... 12/19 11:38
h87036:我想就算設號誌 依照台灣人的駕駛習慣 應該也是不予理會吧. 12/19 11:40
cgy:所以就說駕照考假的啊 12/19 13:22
abcde509:買的成分居多 12/19 14:09
LT134P:新聞影片 有統聯的監視畫面... 12/19 14:15
LT134P:看影片我不覺得公車司機有疏失了耶.... 12/19 14:16
LT134P:除非說開的太慢也算疏失... 12/19 14:16
Beijingman:看新聞裡死者家屬咄咄逼人,和刁__沒啥兩樣 12/19 14:17
cgy:嘖嘖看來,司機應該是無責,感覺那個人騎車沒再注意旁邊有車啊 12/19 14:43
loewe214:明明是機車自己騎來撞公車的,公車是要閃哪去?? 12/19 15:00
CORSA:應該說從小騎腳踏車時沒有看後方的習慣到騎機車開車就改不了 12/19 15:37
CORSA:如果從腳踏車就開始考照配後照鏡方向燈或許應能改進國人習慣 12/19 15:38
lzu:看記錄器很明顯是機車自己亂變換車道又不先確認後方來車 12/19 17:47
lzu:看畫面機車道與汽車合流還有相當長的距離說 12/19 17:54
busgoer:記錄器畫面拿到法庭上,家屬完全站不住腳 12/19 23:11
buslin:公車未偏離車道,明顯是機車未保安全間隙 12/20 00:06
dede1129:而且機車也不應該騎到內線吧...總之整案真的很怪... 12/20 07:28
busgoer:機車騎內線是因為地下道出口的設計 12/20 07:31
cgy:dede大可以google地圖一下,就知道機車為什麼在內線 12/20 09:54
CORSA:看看彌堅的楠梓迷宮也有這樣的問題必須要讓機車道在內側剪線 12/21 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