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yin ( )
看板Bus
標題Re: [新聞] 桃園公車業者壟斷? 同路線貴八元
時間Fri Jan 21 19:47:21 2011
※ 引述《nothingptt (這該死的溫柔)》之銘言:
: 桃園公車業者壟斷? 同路線貴八元
: 日期:2011-01-20 23:57:54
: 桃園目前公車經營業者僅有兩家,其中桃園客運經營路線遍布桃園各地,包括桃園
: 中壢市區甚至是偏遠鄉鎮,路線多班次多,然而桃園客運票價偏高也是事實,相較
: 於台北公車全票15元、學生優惠票12元,同樣一段約三十分鐘的路程,公館到政大
: 的票價,與桃園火車站到南崁的票價相比,全票硬是貴上11元,高達26元,而與桃
: 園客運同路線的中壢客運僅收費18元。同屬30分鐘車程的桃園火車站到大竹路線,
: 桃園客運收費26元,中壢客運票價18元,一樣差8元。
del
: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75317
: ---
: 我猜桃園客運 26 元起跳是公路客運的關係,市公車才是 18 元一段。
應該是這樣
但是整篇報導覺得只是很隨便的寫很表面的新聞
根本沒去了解為何有不同差價
是不是同一主管機關
應該要請記者去讀公路法37條 41條
還有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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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應該把未跨縣市的公路客運路線還回去給各地方政府
把明明是市區公車性質的客運歸還回去
別賴到公路客運上面
搞到一堆人不清楚明明是同一家公司開的車
還要分是找縣政府還是監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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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83.215
※ 編輯: sayin 來自: 118.160.183.215 (01/21 19:50)
推 pcshsky1201:要記者寫報導前先做功課?您在說笑嗎? XD 01/21 20:03
→ ondin:可以寫信問問看縣政府為什麼不收...絕對不是公總不想還 01/21 21:57
→ canandmap:本來就要先做功課,不然會被誤導 01/22 01:10
→ sayin:先搞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42條再談給不給吧 01/26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