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aing (汪汪禹)
看板Bus
標題Re: [問題] 駕照問題
時間Wed May 18 09:30:42 2011
※ 引述《PECOPECO (請 拍打餵食)》之銘言:
: 另外 有一說升級成職業駕照後 車子A到人家都會罰比較重 有影無?
A到有二種
一、只有雙方車輛KISS 無人受傷的情況下,不會有任何罰比較重的問題,
因為財損無關有無加重的問題,僅有賠償金額的高低及違規情況之處罰罰金。
二、車輛A到後,對方人受傷,此種狀況下才會有討論到責任的問題,
刑法的第二百八十四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由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二項文義來看,假如是在執行業務的時候發生的話,
可能就會被依業務過失來處置,這時候的處罰就會是一般過失傷害刑責的加重
,因為經常性業務執行,在法律上會被苛以較重之注意義務,所以相對的發生
過失時,責任也相對的加重。
另外就拿到職業駕照,也不會因為這張駕照的關係,就會有責任加重的問題,
必須要搭配到業務之執行才會被認定責任加重的問題,若拿到職業駕照,僅為
駕駛自用小客車為業務之外的行為,也僅負一般之注意責任,而不會負擔加重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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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8.122.53
推 Somiya0123:專業推:D,我的印象也是這樣 05/18 09:46
推 ultratimes:但是業務過失,並不限定於職業上發生過失才成立 05/19 19:19
→ ultratimes:也就是不限定開營業車才成立 05/19 19:19
→ ultratimes:如開自小客車接送老闆回家,接送老闆此舉會視為業務 05/19 19:20
→ ultratimes:因此就算是普通駕照依然有可能成立業務過失XX罪 05/19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