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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rowout (哈哈哈)》之銘言: : 小弟不知道高速公路的路權是怎麼決定的 : 今天統X又發生意外了 : 印象中統X好像蠻常有意外事故的 : 但是他在高速公路的路權好像也吃下蠻多的? : 北高路權也有 : 大家都說要搭有路權的客運比較有保障 : 但是如果有路權的公司車子保養也不確實的話 不就也有危險? : 另外 想問如果出意外太多次的話 : 之後會有因事故太多而路權被取消的可能嗎? : 謝謝 過去台汽時代除了一般公路客運路線 其他全部是政府的 現在路權的決定在於競標 不過虧錢的可能要看交情吧 搭有路權的公車保障在於保險賠償很清楚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野雞車只有團保還有看那些老闆有沒有心要多賠 然後還要看他們會不會勞跑 另外有路權的公車 有問題申訴的話 主管機關可以找到公司負責解決 如果沒路權的野雞車 要看老闆想不想改善 發生問題申訴 不易找到人改善 有路權的客運也擔負社會責任與承諾履約 雖然有時候會感覺承諾像屁一樣 社會責任在於疏運接駁偏遠路線的民眾 不能因為虧錢而隨便停駛 不過沒補貼又沒其他好處 客運業者一定停駛 承諾在於公告路線與行車時刻 要依照既定路線與發車時刻行駛 將旅客載運到目的地 使民眾可以依照公告路線站位 時間去等車 前陣子交通大執法 停掉一堆客運業的黑暗路線 那算啥阿 收路權的事情 是有法可管 看是臨時還是永久 可以查尊龍 飛狗等案例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28條 公路主管機關對汽車運輸業認為經營不善,妨礙公共利益或交通安全時, 得為左列之處理: 一、限令定期改善。 二、應改善事項,逾期尚無成效,或違抗命令,不為改善時,得停止其部 分營業。 三、受停止部分營業處分一年以上仍未改善者,經交通部核准,撤銷其汽 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前項部分營業之停止或營業執照之撤銷,公路主管機關應採取適當措施, 繼續維持客、貨運輸業務,不使中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34.92 ※ 編輯: sayin 來自: 220.136.234.92 (10/02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