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sgoer (巴士狗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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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陸客上錯遊覽車 中山高被丟包
時間Tue Apr 17 13:20:56 2012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752128
陸客上錯遊覽車 中山高被丟包 幸被國道警察送回
【2012/04/17 05:43 報導 】
一名七十二歲的陳姓陸客,來台參加八天七夜的旅遊,但在中山高湖口休息站上完廁所後
,卻上錯遊覽車,結果遭遊覽車在國道丟包,陳姓陸客獨自在國道上徒步,幸好被國道警
察發現,將他載回湖口休息站與團員會合,陳姓陸客強調回大陸之後,一定會寄感謝狀給
公安單位。(彭清仁報導)
國道警察二隊隊長陳英傑,十六日下午參加完座談會,駕車行經中山高八十七公里處,發
現一名老翁獨自一人冒著細雨、沿著北上車道逆向行走,陳英傑問清楚之後,開了廿多公
里,將這名老翁載回湖口休息區,與焦急的家人相聚。
據了解,七十二歲的老翁陳弟禮,與家人參加大陸貴州的旅遊團,來台參加八天七夜的旅
遊,由於遊覽車在湖口休息區休息,但陳姓老翁上完廁所後,居然上錯遊覽車,等遊覽車
往前開了兩公里之後,才發現車上多了一人。由於遊覽車不想繞回湖口休息區,居然狠心
的在路邊丟包,讓陳姓老翁獨自沿著中山高逆向步行回休息站,還好國道警察熱心將陳姓
老翁載回休息區與家人重逢。陳姓老翁的家人對「台灣公安」的熱心服務大為讚許,除了
一再感謝之外,也強調回去之後,一定會寄感謝狀給警察單位。
國道二隊隊長陳英傑指出,遊覽車司機將人「丟包」在國道上非常危險,根據高速公路交
通管制規則第21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之路段裝卸貨物或上下乘
客,違反者可開罰三千元;由於當事人對旅行社和遊覽車的印象模糊,警方將繼續追查,
糾出惡質的遊覽車和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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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0.224.18
推 navyMusician:1.老人上車前不看清楚 2.遊覽車沒確認上車者身分 04/17 16:15
→ navyMusician:3.遊覽車在國道上把人丟包 不應該 04/17 16:15
→ navyMusician:4.那老人本來該搭的遊覽車沒清點人有沒有少 04/17 16:16
推 secondary:超危險耶 那遊覽車司機也太超過了吧 04/17 16:37
推 kudo070125:意外事件總是一連串的錯誤連鎖而發生的 04/17 18:52
推 eastwing:看新聞內容,一樓的4.的部份應該沒發生,所以老翁的家人還 04/17 23:01
→ eastwing:在湖口服務區等他. 04/17 23:01
推 PECOPECO:這團導遊真衰 繞一大圈回湖口才是不正常做法 04/18 02:13
推 traystien:至少到湖口或楊梅收費站報警讓警察帶回去吧... 04/19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