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eAntiTVBS:個人覺得建議公總先找適用法條先暫停首都路線一個月.. 05/09 08:24
推 kutkin:我覺得爆胎的廂型車才是禍首。 05/09 08:25
推 WeAntiTVBS:當然要暫停之前,必須先找出對首都不利的事證才行吧.. 05/09 08:33
推 iele:後車撞前車 好像一般都會判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05/09 09:02
→ iele:當然禍首是爆胎車無誤 不過首都大概也難脫責任 05/09 09:03
推 Chukuang:樓上看來跟首都有仇,車禍就要扣路線一個月,其他家似乎 05/09 09:07
→ Chukuang:也未見 W 大也跳出來講,況且此次首都看來是要負最大責任 05/09 09:08
→ Chukuang:但主因還是爆胎車引起,這樣其他完全歸咎國道客運的肇事 05/09 09:09
→ Chukuang:那應該會更需要扣路線囉? 05/09 09:10
→ Chukuang:PS: 樓上指 W 大 @@ 05/09 09:10
→ EMU300:首都的車如果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責任會比爆胎車還重。 05/09 09:13
推 iele:台灣很多駕駛的駕駛品德很差 在國道未保持安全間距很常見 05/09 09:14
→ iele:開車在車道間隨便剪來剪去 有的連方向燈都不打 05/09 09:14
→ yuliwang:如果前車都打雙黃燈慢駛,那首都就是主因...就他沒注意 05/09 09:15
→ iele:保持安全間距當然就不會發生了~~~~~~ 05/09 09:15
→ patrickqna:如果車禍就要停駛,其他客運業者是不是都要比照辦理? 05/09 09:16
推 akway:看攝影機爆胎車 後兩台車 葛瑪蘭 小貨車都有停下來 但那台首 05/09 09:57
→ akway:都就直接撞上去 要不是前面有葛瑪蘭 我看前面四台小車都會被 05/09 09:58
→ akway:撞 (by鍵盤觀察者) 05/09 09:59
推 WeAntiTVBS:情節重大者,我覺得應該如此 才可以讓業者有充分時間 05/09 10:00
→ WeAntiTVBS:加強自己業者本身的安全教育與車輛安全 05/09 10:01
推 hicker:看來以後大客車須加裝前方測距儀 並強制於上高速公路時開啟 05/09 10:02
→ hicker:並且跟時速表連動 依據當時速度設定與前車距離 05/09 10:03
→ hicker:時速60以下不動作 60-100啟動 若與前車過近則強制煞車 05/09 10:04
→ hicker:時速超過100(或規定最高速限)則強制煞車回到規定速度範圍 05/09 10:05
→ hicker:說真的 人眼對於前後距離是很難辨識的.... 05/09 10:07
→ busgoer:那有小烏龜亂剪線的時候客運車就爽歪歪 05/09 10:10
→ Chukuang:給 WeAntiTVBS,何謂情節重大,由你來定義的? 05/09 10:13
→ hicker:若談到法律條文 的確不能存在模糊空間以及個人認定範圍 05/09 10:14
→ hicker:就連酒駕的標準也不見得每人都適用(但個人認為標準應為0) 05/09 10:16
→ hicker:今天看到道安規則修正案 舉雙手雙腳都贊成 05/09 10:17
→ WeAntiTVBS:所以這就是公總要負起責任 該怎麼處份就怎麼做 05/09 10:18
→ hicker:隔壁版才有人在唸說 為何有人連連違規卻依然可開車上路 05/09 10:20
→ EMU300:那好,有違規通通不用上路,你看會不會有人走上街頭抗議 05/09 10:39
→ hicker:該說是 惡法亦法嗎?? 但法規有調整的空間時 就該修正了 05/09 10:44
→ hicker:但比較多的狀況是出在駕駛人自己的問題 而非法規疏漏 05/09 10:50
推 EMU300:現階段是駕駛人根本搞不清楚法規就上路,出事還質疑不知道 05/09 11:02
→ EMU300:哪裡有惡法你說說看? 05/09 11:02
→ hicker:所以應該說是 駕照太好考了嗎?? 交通法規本來就是駕駛人該 05/09 12:40
→ hicker:知道的 就算定期更新駕照時順便再考一次來溫習也不為過 05/09 12:41
→ hicker:當然法規也不見得能讓大家都滿意 但法規定在這邊就是要守的 05/09 12:42
→ hicker:對被開單的駕駛人來說 交通法規自然成為惡法 05/09 12:45
→ hicker:但通常也是自己不對在先 除非員警開烏龍罰單 這是另一問題 05/09 12:45
→ hicker:員警真要開單的話 是可以開到手抽筋的 (烏龍罰單不計) 05/09 12:47
→ hicker:危險駕車 開車講手機 酒駕 騎機車沒戴安全帽 一堆都可開 05/09 12:48
→ hicker:....扯遠了 05/09 12:49
推 ultratimes:鍵盤法律 05/09 12:50
推 hicker:但自己不違規在先的話 紅單自然也不會找上門 05/09 12:51
→ hicker:是鍵盤法律沒錯 就跟名嘴大談闊論一樣 05/09 12:51
→ hicker:但當然 理論與實務是兩回事.... 05/09 12:52
→ hicker:現在如果說要用換駕照來複考交通法規 反對聲浪是意料中 05/09 12:52
→ hicker:反正現在變成 政府做事只要是擾民 就是政府的不對.... 05/09 12:57
→ yuliwang:這次恐怕更顯示首都集團螺絲真的鬆了... 05/09 13:00
→ OhMyGear:樓上 螺絲是緊給那些一般民眾看的= = 05/09 13:36
→ OhMyGear:搭過首都宜蘭線的就知道車上會放影片 說車子配有什麼樣 05/09 13:38
推 secondary:安全距離真的很重要! 但在台灣開車很奇怪, 很多車都會 05/09 13:38
→ OhMyGear:的配備還有著什麼樣的監控以確保安全 實際搭起來根本就 05/09 13:38
→ OhMyGear:不是如此 會出事一點也不意外~ 05/09 13:39
→ secondary:插進別人的安全距離內, 到最後還是擠成一團 05/09 13:39
→ busgoer:我一直很好奇那些設備究竟是擺到爛還是乾脆不放 05/09 13:41
→ busgoer:反正遊覽車沒放還不是照樣開進去 05/09 13:41
推 yuliwang:我是首都亂開車的看多了,倒是身邊一堆人被洗腦的很成功 05/09 13:42
推 NEOPLAN:怎麼沒想過"為何"駕駛未保持行車距離? 05/09 14:01
推 packie:樓上在說啥?你想表達什麼? 05/09 14:06
推 NEOPLAN:自己去想啊~ 05/09 14:07
→ packie:誰知道為何他不保持安全距離?前面一整排車陣又不是只有一 05/09 14:08
→ packie:台龜車在前。N兄要不要分析一下他的想法? 05/09 14:08
→ NEOPLAN:太多高手在場~~要分析p先生您先請 05/09 14:09
→ packie:真是歹年冬,問題你拋的還指定別人回答喔?你哪位?XD 05/09 14:10
推 aa4live:首都本來未保持車距就是禍首 只是這裡是BUS板可能對首都 05/09 14:24
→ aa4live:比較有感情 開始想各種理由幫首都開脫 05/09 14:25
推 yuliwang:前面4台車都打雙黃燈警示+減速,兩台閃掉還有台大車在前 05/09 14:27
推 WeAntiTVBS:那是因為影片只有影像沒有聲音 05/09 14:28
→ yuliwang:目標不夠明顯?反應時間不夠? 05/09 14:28
※ packie:轉錄至看板 I-Lan 05/09 14:48
→ Guis:樓上轉文是否有知會busgoer ? 05/09 14:55
推 akway:葛瑪蘭影像也出來了大家行車距離夠 也慢慢停下來 警方初步 05/09 18:19
→ akway:調查 首都車沒煞車直接撞上小貨車與葛瑪蘭 05/09 18:20
推 pcshsky1201:大家要備份相關新聞存查啊 搞不好沒幾天文章就人間 05/09 19:20
→ pcshsky1201:蒸發了 呵呵XD 05/09 19:20
→ pcshsky1201:看網路上的言論就知道 事故一出 大家還是持續信奉首都 05/09 19:21
→ pcshsky1201:這塊神主牌 一點也不受影響啊=3= 05/09 19:22
推 yuliwang:首都護衛隊出動~ 05/09 20:25
推 pcshsky1201:看來是招待媒體公關的咖啡不夠多才會讓新聞見報XD 05/09 20:33
→ yuliwang:這種包恐怕不是幾桶咖啡就壓得住的 科科 05/09 20:37
推 WeAntiTVBS:不 要 吵 去 喝 咖 啡 啦 !! 05/09 20:53
→ lega:會說bus板對首都有感情真是妙哉,老是提第一名應該不是稱讚… 05/09 21:12
→ lega:車上那些安全設備,之所以毫無作用,是業者還是乘客的責任? 05/09 21:13
推 aa4live:扯啥安全設備? 那請問搞到需要使用安全設備又是誰的責任? 05/09 21:23
→ lega:就算首都真的罪該萬死,安全設備毫無用處仍是極大問題。 05/09 21:48
→ gray48816:逃命都來不及了,撞擊起火點駕駛首當其衝,你還想要求SOP? 05/09 21:51
→ gray48816:這種事故又不像上次255燒屁屁那麼簡單 05/09 21:52
→ Guis:當你能逃命的時候應該是優先逃命吧... 05/09 22:52
→ Guis:我也同意逃生面罩應該置於座位背後... 05/09 22:53
→ Guis:只是怕被拿出來玩或是幹走就是了 05/09 22:53
→ busgoer:有時候這種東西被幹走反而是好事,不然太多放到壞也不更新 05/09 23:23
推 WeAntiTVBS:上次那台255也是整台燒光了 05/1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