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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884934.shtml 三重客運謝姓司機因多次違規被公司記3大過解僱, 但他自認未達解僱門檻,提告要求三重客運給付95萬多元薪水。 法官認為謝雖然有多項違規,但未達當年度記滿3大過即解僱的門檻,判謝勝訴。 謝姓男子向新北地院主張,他在三重客運服務20年,工作表現良好, 2010年3月底被公司以多次違規,記滿3大過為由解僱; 但他當年是被記1次大過、2次小過及2次申誡,未達當年度記滿3大過即解僱的門檻, 要求公司給付他被解僱後的27個月薪水共95萬700元。 三重客運答辯,謝自1990年擔任司機後,多次違反公司規定, 20年來被記5次大過、8次小過和16次申誡,並沒有如他自認的「工作表現良好」; 謝2010年1月到3月有多項違規被處分, 包括闖紅燈、未執行禮貌運動、併車聊天、車內名牌未更換等。 三重客運說,謝還有兩項重大違規, 包括開車到淡水漁人碼頭,未依規定開進碼頭區域的公車站牌, 要求乘客下車步行進碼頭,服務態度惡劣; 開車對機車騎士按喇叭長達20多秒、以髒話辱罵對方等行為。 公司依規定解僱謝並沒有錯。 法官認為,三重客運處分謝雖有憑有據,並非無故懲處, 但因未達解僱門檻,因此判謝勝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100.45
joey0422:只好再多補給個大過給他了 05/10 08:08
tckira:多的是方式搞他...班表照三餐排 但是絕對只領到最底薪 05/10 08:17
tckira:這樣一個月就會主動離開了 然後再跟其他業者放話說他不適任 05/10 08:17
toulu:看來這傢伙八庫頗硬... 05/10 10:56
toulu:但看起來的確未達門檻...留下這種人卻又是大麻煩 05/10 10:59
hicker:以飯碗來形容公車司機的話 說是"玻璃碗"應該也不為過吧.... 05/10 13:04
Ebergies:到底哪邊講的才是對的... 記過次數也差太多 05/11 07:48
luckdot:除了闖紅燈這種違法的情事,其他不應該作不發資遣費的理由 05/11 10:35
esaka:20年 ...這是公司想省退休金吧 05/19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