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cker (不跟豬吵架的失誤王)
看板Bus
標題[新聞] 賞鴨接駁車 指定桃客「緊急採購」有瑕疵
時間Fri Nov 1 09:45:48 2013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1/today-north1.htm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
因應桃園地景廣場藝術節開展免費接駁遊客,縣府編四百六十二萬元發包輸運
卻流標,因而以緊急採購方式指定桃園客運營運,引發質疑,縣府政風處長沈
鳳樑表示,用緊急採購名義處理確有瑕疵,將深入了解釐清責任。
政風處介入調查釐清責任
接駁車採購案是由縣府交通局在十月七日上網招標,十月十八日開標,只有桃
園客運一家業者投標,因未達法定三家投標規定而流標。由於活動於十月廿六
日登場,交通局以緊急採購方式指定當時來投標的桃園客運接手。
按理,緊急採購要兩次流標後,才可用指定方式發包,縣議員黃景熙則認為,
用緊急採購名義發包,需有重大災害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如今只是接駁車
,不符緊急採購規定,況且沒參與第一次投標不代表沒資格參加第二次招標,
交通局直接找桃客議價,涉嫌圖利特定廠商。
黃景熙也批評,幾個月前就可以發包的工程卻拖到最後一刻,流標後才弄個緊
急工程,是縣府作繭自縛,他還消遣縣府把黃色小鴨來桃園當成是「重大災難
」,才以緊急採購處理,而桃園客運與吳家關係密切,交通局作法是陷害縣長
吳志揚。
沈鳳樑強調,緊急採購要件都是針對天然災害發生,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包含地震、颱風、水災等,但如果符合緊急採購要件,根本就不需要透過一般
招標程序,接駁車工程發包過程確有瑕疵。
他說明,金額在一百萬元以內採購案,第一次招標未達三家是可以直接比價,
但一百萬元以上,未達三家須進行第二次招標,如果有時效性,在第二次招標
比價時,可以有八%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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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150.99
推 teiai:不知是不是倉促上路 原本上星期六看高鐵端發車到晚上六點 11/01 09:50
→ teiai:昨天去看改到四點發最後一班 超爛的接駁方式 11/01 09:51
→ teiai:文宣說明寫服務到18:00 官網29號改解釋18:00是新屋端最後發 11/01 09:55
→ WeAntiTVBS:其實也不用賞了啦,因為小鴨爆了...................XD 11/01 10:03
推 chewie:XD 11/01 10:17
推 visa9527:現在應該沒有人要去了 11/01 11:08
→ akway:這倒不一定 爆掉的小鴨會更多人去弔唁 11/01 11:11
推 a4567850:桃客的老闆不就是..... 11/01 12:42
推 william123:ㄏ 看老闆是誰不就知道XD 11/01 12:43
推 kutkin:被抓到了 哈哈 11/01 12:43
推 traystien:承辦人很倒楣,這種事也不可能追究到老闆頭上 XD 11/01 15:34
→ a4567850:縣府的老闆和客運的老闆明明就同…………XD 11/01 17:41
推 bus505:桃園要能派出車輛&低床車接駁 也只有桃園客運吧XD 11/01 17:48
推 wayne123321:承辦人很倒楣+1 11/01 20:51
→ shun01:打完連家打吳家? 11/02 03:23
推 toulu:低床中壢客運也有,但相較於高雄的共襄盛舉而言的確對比強烈 11/02 11:17
→ Chungli28:新竹客運也是生得出車輛的啊~ 11/03 20:34
推 shun01:統聯呢? 11/04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