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1/today-center1.htm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 嘉義市整頓嘉義火車站廣場及周圍交通動線,限期嘉義縣公車處搬遷「站前公車 站」,縣公車處逾期未搬遷,市府提告,嘉義地院昨判決市府勝訴,縣公車處須 返還五年短繳三百九十六萬餘元土地使用補償金及拆站還地。市府強調,仍希望 站前公車站儘快遷入後站交通轉運中心;縣公車處則說,後站不便民,縣府將研 議上訴。 為整頓嘉義火車站站前交通,市府在後站設立交通運轉中心,規畫整合納入五家 國道客運、BRT高鐵接駁車、地方客運及市區公車,目前國道客運、BRT都已遷入。 市府限期營運嘉義縣、市公車的嘉義縣公車處在七月十五日搬遷,但縣公車處認 為後站動線、經濟效益及乘客需求不及前站,逾期未搬。市府提起民事訴訟,要 求縣公車處返還不當得利及拆遷站前公車站。 市府指出,縣公車處租期民國八十八年屆滿未再續租,也未搬遷,為無權占有, 且清查期間發現,近五年除使用原承租的兩百三十二平方公尺票亭,另車輛迴轉 停放使用四百七十六平方公尺土地,要求縣府返還短繳的土地使用補償金三百九 十七萬餘元。 縣公車處則表示,租期三年一約,租期屆滿,市府仍同意讓公車處使用,屬於不 定期租賃,並非無權占用。 市府盼遷入轉運中心 縣府研議上訴 法官根據雙方簽訂的租賃契約,認為縣公車處無權占用,判決應拆除站前公車站 ,經查算後,縣府應給付短繳的土地使用補償金額為三百九十六萬餘元,未來若 仍未返還土地的補償費用,縣府每年要給付市府九十萬元。 市府財政處副處長洪彩燕說,仍希望縣公車處儘快將站前公車站遷入轉運中心, 讓市府進行站前整體規劃,提升運轉中心的便利性。 縣公車處長吳金對表示,前站到後站,尖峰時刻就需花二十分鐘,且加入市區公 車動線更混亂;縣府則認為,判決未顧及縣、市乘客利益,無法苟同,收到判決 書後,研議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50.99
luther0583:還要上訴啊... 11/01 09:50
KCETinTW:那就再幫嘉縣公車處洗一次臉, 看你會不會清醒一點!!! 11/01 10:15
pansys:再敗訴一次只會再丟臉一次,而且加上租金的利息也不少 11/01 15:35
kutkin:一年90多萬相較於油錢 還好呀.... 11/01 15:37
kutkin:而且也不是說搬到後站就不用錢吧? 11/01 15:37
CORSA:公車站還是乖乖拆除吧 只是拆除公車站還是可以設站牌不是? 11/01 17:46
CORSA:不過市府把拆公車站與遷入轉運中心這兩件事似乎是混再一起 11/01 17:47
owenx:等嘉義縣也換國民黨選上就會乖乖拆掉搬走了XD 11/02 18:30
shun01:大家不是說嘉義市會變天?(但我完全不相信,除非涂醒哲做變 11/02 19:36
shun01:性手術...) 11/02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