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hino0314 :其實我從一開始就沒有想要跟你吵架 我最原初的推文11/15 09:45
→ rhino0314 :也只是在提醒你 這個版規是否有值得斟酌空間11/15 09:46
→ rhino0314 :上面不只我在說 ㄎㄎ本來就是擬聲詞 跟故意用通篇11/15 09:46
→ rhino0314 :注音這種ㄋ好ㄇ 這種東西本來就有性質上的差異 11/15 09:47
→ rhino0314 :但是你的回答就一直跳說 前版主就認定這是注音文了11/15 09:47
→ rhino0314 :難道你自己沒有判斷的能力嗎?11/15 09:48
→ rhino0314 :如果你真心想要思考修改 那絕對不只是處罰規範11/15 09:49
→ rhino0314 :而是你自己要怎樣認定適用版規 也要好好檢討 11/15 09:49
→ rhino0314 :而不是跟板友意氣用事說 既然你那麼愛檢舉 那我就11/15 09:49
→ rhino0314 :看到什麼好像有踩到線 我就第一個跳出來殺11/15 09:50
推 rhino0314 :這樣只會讓人動輒得咎 進而影響討論風氣 11/15 09:53
→ rhino0314 :而且我要再強調一次 四次警告就"永久水桶" 這個處罰11/14 23:03
→ rhino0314 :不算輕吧? "永久水桶"是連解水桶的可能性都被完全封11/14 23:04
→ rhino0314 :殺 你認真覺得像是如此案例有如此嚴重的惡性要動用11/14 23:05
→ rhino0314 :這個版規嗎? 如果你連別人提醒你這點你都不願意接受11/14 23:05
→ rhino0314 :只會說已法行政、蕭規曹隨 甚至自甘墮落到說自己就是11/14 23:05
→ rhino0314 :法匠 那我真的覺得十分可悲11/14 23:05
但該版主態度欠佳,先是說版規事前版主定的,他只是蕭規曹隨,更懷疑本人是被處罰者
之分身而於推文放話,最後甚至說整串都是"無意義的討論",並且說我的板務疑問是跟他
一直盧,以後不會再回應。
→ kidsQQ :版友要我比照前b版主標準,我照他的標準抓違規的啊11/14 20:46
→ kidsQQ :那你怎麼不說前b版主好大官威 我不抓你麼說我 我抓了11/14 20:51
→ kidsQQ :你們還是在抱怨 那版主你來當就好了XDDDDDDDD11/14 20:51
→ kidsQQ :禁注音文的版規之前的版主就有執行了 我也只是照辦11/14 21:17
→ kidsQQ :你只要不違規 我就不會抓你 你難道是分身XDDDDDDDD11/14 21:09
→ kidsQQ :請你寬宏大量原諒我 這樣可以停止無意義的討論了吧11/14 21:42
→ kidsQQ :謝謝各位的提醒 我本是想跟他解釋 誰知他一直盧 11/15 09:21
→ kidsQQ :我以後知道了 不會跟這種人爭辯了 謝謝大家的支持 11/15 09:22
之後該板主雖說會考慮我的建議修改版規,而確實新版規亦在11/14出爐。
新版規規定:
2.解釋文字發音及句末語助詞不在注音文限制範圍內。另請勿發表讓人閱讀困難之火星文。
【處罰】
初犯:文章備份後刪除並記警告一次(含推文)。
累犯:文章備份後刪除(含推文)、水桶二週。
三犯:文章備份後刪除(含推文)、水桶四週+劣退文章一篇。
但該版主今日(11/19)再度動用該版規裁罰下列案例:
作者 kidsQQ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 看板 FTV
標題 [公告] a42152003記警告一次。
時間 Mon Nov 19 22:46:16 2012
───────────────────────────────────────
●18000 7511/19 debb0128 □ [風水] 2012/11/19 第90集 Live
┌─────────────────────────────────────┐
│ 文章代碼(AID): #1GgU6-U5 (FTV) [ptt.cc] [風水] 2012/11/19 第90集 Live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TV/M.1353310654.A.78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8 Ptt幣 │
└─────────────────────────────────────┘
噓 a42152003 :ㄏㄏ11/19 22:27
^^^^
注音文,記警告一次,累計警告一次,本版累計超過四次警告永久水桶。
請以後注意推文態度及用詞。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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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此案例我有如下主張:
1.版主無法回答為何此案例非屬版規例外容許注音之範圍,版主抗辯謂:
→ kidsQQ :版規是寫"句末語助詞",本案例不屬之。thanks 11/19 22:56
並說在12月會有新的規範出來,目前只能如此處理,不理會我要求統一解釋之請求。
→ kidsQQ :12月會增修版規對注音文加註更多解釋目前只能這樣處11/19 23:00
→ kidsQQ :理11/19 23:01
2.就此案例本人提出疑問:
此案例通篇就是以注音表示的語氣詞,我認為符合版規所說的以注音表示「句末語助詞」
的例外不罰規定,但版主認為非屬「句末」,但縱採嚴格文義解釋,這個案例中的注音
的確是出現在句末沒有錯。
另外,此版規制定及適用均有疑義,版主除無法正確解釋此案例之外,對於我所提出之疑
問:
→ rhino0314 :又 像是: ㄎㄎ 這段真有趣 /這段真有趣ㄎㄎ11/19 23:15
→ rhino0314 :到底憑甚麼說前者就算違反 後者就沒有違反 11/19 23:16
→ rhino0314 :這都該統一開示讓版友知道吧?11/19 23:16
版主無法解釋為何同樣用法出現的位置不同,版規卻給予不同處置,況且無論如何退萬
步言,吾人實在看不出這類用法屬於版規中所強調令人「閱讀困難」之規範意旨,
如此畸形版規加上版主嚴格文義適用下,已造成版友困擾,懇請解釋、回應與修正。
3.本人不解者為,版主有修正版規之權力(事實上幾天前才修正出這新規範),除此之外也
有解釋適用版規之權限,如此僵化解釋並認為要等12月新版規出爐是否有欠未妥?版主
倘認為如此案例確有商議空間,那麼在訂定新規範公布前,其是否裁量上亦不應對此種
模糊案例進行處罰?
再次提醒:依FTV版版規,警告並非無效力,而是累計後將與後續水桶處分連結,
因此亦應視為懲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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