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zz_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要申訴     (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KoreaStar     (2)被申訴板之中文板名:韓星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Idols_4KR     (4)被申訴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 韓流氣象觀測站 → 韓星     (5)申訴人之帳號:imay     (6)被申訴板主帳號:lucard1129    (7)簡述事發緣由:事發文章代號 #1NxyCsli 因原Po該文在討論現場(實力)最強偶像 但卻在文末文不對題 特意挑出某剛出道嫩團現場實力"有點慘" "無誤" (這已是非客觀字眼) 又無具體影音資料佐證哪裡慘 因此本人想幫忙關戰場 建議大家去下兩篇有理有據的討論文回文以免再生爭端 (見下述列示推噓文) 推文希望關戰場後 這被戰的小嫩團可以散退了 但版主忽略前因後果 僅以本人(18:01)片面推文"小嫩嫩"一詞判定有挑釁意圖??? 版主認定: "小嫩嫩"相比"你真慘" 是更嚴重的語氣 但此點解釋本人有兩點疑惑 1.真心請教"小嫩嫩"拿來指剛出道不滿一年的團體會被認為是嗆人的依據何來 版主回覆判決依據: "小嫩嫩一詞10個有8個認為是在嗆人" 誠心請教這數據何來??? 若能完整看本人上下推文 應不會覺得推文這句小嫩嫩對這新團有任何侮蔑之意 還請該版主明確賜教根據該文 究竟"小嫩嫩"一詞涉及"對誰"的挑釁或引戰??? 那麼往後該版版友才有參考遵守的依據 畢竟該詞彙並非廣為認知的負面評判詞 因文字無法表達語氣 因此還請勿以片面之推語臆測本人之意 2.原Po文並不是說"你真慘" 其原文是指該嫩團現場表現"有點慘" 因而該版主對判決的解釋引用失據 "你真慘"是同情語句 但現場實力"有點慘"是否定語氣 對藝人的實力以"有點慘"來描述 又無客觀影音資訊佐證 本人質疑這才更確切的違反該版板規 但該文並無被劣退 而本人卻因無意調笑的"小嫩嫩"一詞被處以水桶 本人主張該版版主的判決標準似乎過於自由心證了 令版友無所適從 本人主張 版主回覆認為"小嫩嫩"一詞是負面詆毀意思並不符合現實認知常態 用該詞形容出道未滿一年的新團僅是一種陳述事實的中性說法 況且過去該版版主也未有因”小嫩嫩”一詞而判人水桶的案例 本人因推文”小嫩嫩”被版主延伸解讀是有詆毀之意 此次之水桶標準令版友難有遵循之前例 版主主張:"小嫩嫩"相比"你真慘(實力有點慘)" 是更嚴重的語氣 "小嫩嫩一詞10個有8個認為是在嗆人" 試問版主可否提出佐證有哪些已出道團體適用版主主張的此種論述??? 意即版主主張: 評價其現場實力"有點慘"這種論述不是負面評論 反之"小嫩嫩"相比"你真慘(實力有點慘)"對其是更嚴重的詆毀語氣??? 以上事由還請受理申覆 感謝 本人在該文推文包含: 噓 imay: O.O 純推下兩篇回文 O.O 10/03 17:07 噓 imay: 下兩篇整理回文才更是有理有據的討論文 (比較文散退... 10/03 17:17 噓 imay: 再推下面兩篇整理回文 都想幫忙關戰場了 某小嫩嫩散退啦 10/03 18:01 噓 imay: 建議去下兩篇優質整理回文討論 O.O 10/03 18:05 噓 imay: 再推下面兩篇整理回文 希望戰場關了吧 10/03 18:07        (8)申訴的訴求是:水桶解除     (9)檢附證據:本人解釋申覆:http://imgur.com/a/Z5aVi 版主判決回覆:http://imgur.com/a/561PK 版主駁回對原Po文的檢舉回覆:http://imgur.com/a/IhSDT http://imgur.com/a/TdpFg http://imgur.com/a/2BJXT 該文回覆對照對本人之推文解讀及懲處 似乎有避重就輕 雙重標準之嫌 例如:版主對原Po文的檢舉回覆強調:5.作者使用"有點慘"之評論 尚在合理主觀範圍 那麼以此判例為鑑 是否往後在該版針對特定藝人或團體 無論是其實力,外貌 甚或音源,實銷的成績評論"有點慘"也都可以比照解套 可以被視為是合理評價而無負面意思??? 換句話說 即該版主若可以對 現場實力"有點慘"一詞從寬解釋 那麼對於本人"小嫩嫩"一詞的推文是否解釋從嚴甚或過度了 此即本人所謂雙重標準之慮 以上 還請不吝賜教 謝謝 附註:原Po文把原本引起爭議的內文修掉了 使得本人在進行申覆時所附的文章代碼查不到原始內文 倘若如此 那本人被桶的理由是否也不復成立 (小嫩嫩所指的對象被修掉了) 或換句話說 原Po主都自覺其原始部分內文會引起爭議因此主動修文 刪除包含"有點慘" "無誤"等會產生爭議之字眼 http://imgur.com/a/i4tsI 那麼該版主何來堅持"有點慘"等字眼並非語氣嚴重度之負面詞之依據 反而延伸負面解讀本人因被修掉的爭議內文而推文"小嫩嫩"一詞並進而懲處 以上申覆事由還請幫忙處理與不吝指教 謝謝 附註:原Po主繼續將原文進行修改 使得觀看該文現在版本 已難已還原本申訴案件之前因後果 原Po主的連續修文舉動 是否和版主主張該文無惡意有所矛盾 本人亦想建議 倘若已知該文與申訴案件有關 並已進入申訴程序 該版主是否應暫停原Po對該文之修文權限 如此才有利還原事件前因後果 以利版務對申訴案件進行公正判決                                         │      ││      **.﹡ **───────────────────┼┼    ψ 批踢實業.視聽劇 ψ -- ※ 編輯: imay (140.130.29.214), 07/04/2017 20: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