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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anandmap 信箱]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標題: Re: 不服Sodagreen板水桶判決 時間: Fri Sep 25 12:15:01 2020 ※ 引述《Makotoyen (暫離。)》之銘言: : 因為w 引發c 引發a : W一開始的推文已經採線,導致後面的推文有這樣的呈現, : 所以W判定是引起紛爭。 : 讓你寫出這樣的推文,更引發aa85720tw這樣的人身攻擊 : 這種推文在本板不太適合,至於電什麼的,基本上已構成挑釁的要件, : 進而引發推文的紛爭。 電在PTT並非構成挑釁的必要條件,如若電成為挑釁的要件,那麼本人何必還拖上c大一起 表示,c大在推文也有「電」的成份在,卻不見你因此對c大做任何處置 如果板主認為本人推文整個都在電w,那麼c大的推文也應比照辦理不是嗎? 更何況,電這種行為,乃是反駁對方的行為是錯誤的,如同軍中軍官電士兵一樣 如果電屬於挑釁,那麼軍中早就發生打架或吵架事件,但事實上卻並沒有真正發生過 有發生的多半是私人恩怨,在PTT更是如此 至於紛爭,本人於下方回應 : 所謂紛爭,不是多數人吵才是紛爭。 本人認為,有來有往且造成討論失控才是紛爭,並非板主認為的多數人吵才是紛爭 所謂有來有往,就是你一句我一句的吵架,以本例而言,如若本人針對a的人身攻擊進行反 駁甚至踩線,那才是真正的紛爭 例:a推文說本人的行為才是低俗,本人反擊說a的推文行為才是低俗,於是a又說本人的推 文如何如何,本人再回說a的推文如何如何,你一句我一句互不相讓 但本例中,本人並未針對a的推文做反擊,且沒有你一句我一句的情事發生 本人認為,沒有發生的事情認定為紛爭,乃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人身攻擊是一回事,挑釁是另一回事,紛爭也是另一回事,板主將三者視做一體實為不妥 以上,若板主的回應仍然說服不了本人,本人將採取申訴小組長之行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76.39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nandmap (114.36.204.156 臺灣), 09/25/2020 13: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