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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Law明顯規定小組長的職責: 三、義務 1. 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版務處理責任。 現在提出的問題,確實很明顯是貴組的行政過失, 兩次同樣非視聽全組活動,一次某J版曾被允許置放,這一次就被否決, 明顯看得出LPYD在行政上有過失, 使用者有疑問為何不能提出質疑呢, 這是貴組組務行事問題,也是貴組所做出的決定,理應貴組應正面給予使用者答覆 小組長更應該有責任回應為何出現如此明顯的行政差異 而不是透過多層看板手段來搞迴避 這會讓人覺得視廳劇場又像以前一樣愛搞黑箱作業 更重要的是,你們是來當組長,是來為PTT使用者服務並解決疑問,不是來幹老大的 個人所做出的矛盾措施,當然由個人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9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