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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除掉這個人會不會紅 不開個版的原因可能是 在星光幫團體中 不過現在星光一班的成員都在不同經紀公司 合輯的機會不太可能 不知道版務是以後有任何一點重出合輯的可能都算呢 還是只要出過就算(那以後誰都不可以跳出來單飛了) 不管是以唱片公司網頁的分類 又或者他目前的專輯 都是以個人名義出的 如果版務認為未來他們會出合輯 那aska也可能回歸(這種事很難說的) 再加上現在星光幫名詞氾濫 一到三班都是叫星光幫 那未來是只要參加過這節目的都在同一個地方討論裡面嗎? (那連A版 蕭版都可以回歸了 會很擠~) 板務對於個人跟團體訂的很模糊(沒看到哪裡有條文) 出了"個人"專輯都不能算個人 那難道他要紅個五年十年才算嗎 而目前星光幫這各團體已經擠了三各班了~ 單就這個詞的聯想已經不是只有十個人 通常同一個團體都會是在同一個經紀公司 那現在好多各經紀公司 不知道板務又想要怎麼算 板務對於個人團體沒有明定 對於申請的條件也沒有講清楚(有講清楚就不會傻傻的申請吧) 而是以會議討論為主 這樣會給人想怎麼定怎麼玩都可以的想法 這是看下來的大概 ※ 引述《orion (火星上的人類學家)》之銘言: : ※ 引述《culb (香草)》之銘言: : : 其他的部份已經有人反駁了,是非對錯很清楚。 : : 恕刪。 : : 無法認同此點! : : 林宥嘉的板又不是在6/15之後申請的, : : 為何要依新限制辦法重新申請新板、連署? : : 你們所謂新限制辦法怎麼能夠規範既往的申請? : : 說老實話,這種說法根本就像本來一開始就規定猜拳輸了要被阿魯巴 : : 結果管理遊戲的人在輸了的時候翻臉說: : : 「贏的人才要被阿魯巴,這次不算。我是制定規則的人,我愛怎樣就怎樣。」 : 你完全搞反了吧。 : 就是新限制辦法不能夠規範既往的申請, : 所以才需要重新申請。 : 抱歉我看不懂你要表達的是什麼。 6/15之前的申請如果符合條件 為什麼又要重來一次呢 訂新規則當然OK 但是不是把申請反駁之後再來說你要符合新規則 規則不是這樣玩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