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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rion (火星上的人類學家)》之銘言: : 以前的規定因為不夠明確,所以必須依賴組務的個人判斷, ^^^^^^^^^^^^^^^ : 就是因為不適用新法的規定, : 所以目前的開板連署依照舊規定被小組長否決後, : 無論您認為這個否決是正確的還錯誤的, : 這次都不能適用新規定。 : 星光是個組務以前沒遇到的問題, : 所以必須依照目前的新狀況,對組規做更仔細的修訂。 : 而新規定不能影響到依舊規定被退回的連署。 ^^^^^^^^^^^^^ : 只有新連署能依照新規定來審核。 : 這不正符合您的邏輯嗎? 看了這麼一串討論文下來,我覺得前幾位使用者提出的論點都很好, 但是似乎起不了什麼作用。 因為依組務的說法來看,卓義峰、林宥嘉、盧學叡等選秀節目出身的 歌手之所以不能開版,並不是因為不符合視聽劇場的規定(條文根本 沒規定到選秀節目這塊),而是因為組務個人判斷(或是說組務們討 論的結果)認為不應該開版。 所以現在組務想要訂定針對選秀節目的開版規範,因此在新規範出現 之前,組務認為以前的連署都不算數,即使這些連署根本沒有違反視 聽劇場的舊規定,即使許多使用者都認為小組長的否決有瑕疵使用者連署合於舊規定→組務判斷不應開版→Χ →以後組務要訂新規定,比照新規定辦理 這件事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以上,如果有理解錯誤的地方,還請賜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9.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