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ch atom sings to us, ˙. . . . ˙
through the blood 。 .●. ˙
"Love is a miracle" . 。 。
Sings softly, it sings softly.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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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33.132
※ 編輯: vms 來自: 220.137.133.132 (07/29 14:11)
(1)請有對組規疑議者提出組規何處不合乎站規,目前組長群檢閱並無違反之處,而認
為有不合理之處請條列式地提出來並說明其不合理之原因供組長參考。
(關於板主上站天數,下文有解釋。)
(2)依照站規規定,組長有制定組規的權利與義務,參考並詢問其他群組組長組規制定
的方式,大多是組長或是組長群討論過後於組務板公告後實施,也同樣沒有經過任
何板主討論或使用者討論的階段,對此視聽劇場願意接受各方面的意見後作出決定
,就以組規訂定的問題上,有使用者提出要通知所有的板主與看板上,有其之無法
執行性:
第一、視聽劇場有五百多個看板,將近1000位板主,主要由四位組長做管
理,要做出通知基本上是幾乎不可行的。
第二、參考站方處理公告事宜,也無發全站性公告,預設使用者會時時注
意SYSOP板Announce看板一樣,雖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板主理應
有義務觀看上層的組務板與事務板,(曾有使用者與站方抗議發全
體信,也有人將組長的公文當作列文退回。),如同國家法律頒布
,不會寄通知到每個人的家中一樣。因此有其窒礙難行之處。
而所謂的沒有民意基礎,站方規定上面並無組規要由全體板主制定的規定,這如同
板規也沒有要經過全站使用者投票決定,除了不符合效益之外,也無法說明確實這
是有民意基礎的,並且有技術上的不可行,可投票名單並無法達到一千位,且參考
國家法律的制定,也沒有全國人民出來開會訂定法律的例子,使用者若對法規有疑
義,可以向組長或是組務板提出建議。
(3)關於訂定板主14天上站規定:站方並沒有任何一個地方規定板主是90天內上站一次
的規定這只是系統作業上的問題,這是最基本的,但是不代表組方沒有權力規範板
主上站頻率,因為PTT的看板主要可以區分為一般性看板與班系板兩大類,視聽劇場
屬於全部都是一般性看板,所以對板主會有較嚴格的規範,並且此項規定並非視聽
劇場獨創,相關一般性看板的群組是有相關的規定,例如體育群組一樣規定14天,
並且警告第二次即免職。就看板管理的角度上,14天上站一次相當於一年至少上站
25次,這個規定並不是相當過分的要求,並且若以吐嘲板為例,應該沒有人可以忍
受板主90天才上站一次。
(4)關於制定連署標準的問題:視聽劇場目前看板數位居一般類看板第一名,且本組的
看板以人或團體為主,常會發現許多看板的使用率相當的低,為此組長群認為應該
於看板標準給予較嚴格的標準,並且這同樣是站規所賦予給組長的權力,所以會有
相關的限制,並且相關的規定一樣是可以見於其他群組內。
(5)關於罷免標準:罷免視同連署的一種,組長群提高相關的標準除了是避免氾濫以外
,更是給予板主更高的保障。
(6)關於組長的規範:
這屬於站務站長群的權限,不屬於組長群所管轄之權限,有相關疑問請至PTTLaw。
(7)順便解釋一下:所謂組長與站長開會是指與站務站長開會,並不會與法務站長做開
會,所以沒有所謂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視聽組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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