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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作者: Junchoon (海灘裘) 看板: PttLaw 標題: Re: [申訴]有關版規合理性問題 時間: Mon Aug 2 16:20:18 2004 ※ 引述《ticklish (誰來陪我玩?)》之銘言: : 想請教一個跨版版規的問題... : 那條版規想直接引用.. : ◎如發現板友在他處 (bbs、yahoo、討論區、電子郵件...等處) : 惡意批評本板 (F.I.R.、板務、板上成員...等) : 或製造不實八卦、情緒性吐槽...或洩漏板上專有資訊者 : 遭檢舉後將取消板友權限,嚴重者淹死在水桶中! : 覺得奇怪的部份是...版主權限究竟到那??.. : 如果連板友在別板發言的權利都要限制...那是否就限制了"發言自由"?? : 而連版友在別版的言論限制了...是不是也超過了板主的權限...管到別人的版務去了.. : 況且"他板言論所以要浸本版水桶"這樣的律法並不合理... : 不同的板所管的業務不同...文章內容當然不同... : 況且這種範例出現在公開版...而非在個人版... : 但是這樣的版規管到別人的版去了??...如此是否越權??... : 這樣的版規對於吐槽版版眾有帶著歧視意味(版規明顯針對吐槽版)......因此.... : 如果是不合理的版規是否能夠廢止?? : 另外請教...如果版主私自將公開版當個人板使用..將私人的事"置底公告".. : 這樣的做法是否允許..??... 板主管霞權限只有在他當板主的看板 以水桶要脅限制板友在其他看板的發言有點過當了 本站的各板內容是獨立的,板主也不應該干涉其他看板 而且水桶是有上限的,板主這樣做只會吃力不討好 建議板主制定板規時要跟使用者做協調,不要一意孤行 置底的使用原則上不干涉 但是公開看板不應該拿來作為私人用途 有的話請向小組長提出檢舉糾正 --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記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 ── 節錄 徐志摩.偶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68.18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6.24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