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ca (。。。。。。。。。。)》之銘言:
: 剛剛逛了一下之前的資料 覺得這邊....
: 在56版上 可以找到M組長的新增版主公告
: 只是我已經找不到當初新增版主的申請是否有經過連署
: 想說的是 1.精華區中可以看到有關於新增版主或是申請版主的一些規定
: 但是 在新增版主一項中 只很簡單的列出申請格式
: 至於說新增版主究竟是否需要再10個人連署通過?
: 亦或是由原版主直接提出同意後即可?
: 2.在1所說的情況下 假若今天版主是直接由認可 不須再連署
: 那麼當原版主一但被罷免下台時 當初那些新增版主該如何處置?
: 以目前這篇公告看來 似乎是可以取代原版主繼續擔任版主
: 3.假設2成立的話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漏洞
: 以後有版主要被罷免時只要先去新增版主即可
: 這樣不就很容易造成國王人馬的掌權?
: 我覺得這種模糊的中間地帶
: 會很容易被做文章或是攻擊的 尤其是在fivesix版上
: 或許組長們似乎該把條文寫清楚一點 (或是寫在那我沒看到了 @_@)
新增板主的方式
1.若板無板主 需要連署10人通過才能當板主
則此連署的規定與連署開板相同,
2.若看板有板主 則延請原板主申請新增板主即可
你所說的3的定義就是 假使板主被罷免時只要新增板主即可
基本上 如果板主被罷免中, 或正在被提出罷免,
此時小組長/站務是不會接受板主新增板主的新增的,
也就是說若板主已被板友罷免時, 是沒有新增板主的功能,
這點或許組規沒有提及, 可以加設起來,
另外, 有關於申請板主的規定, 其實批踢踢一向都是如此,
板主需要對自己的板負責任, 而也需要找願意對版負責任的人來接板主,
所以, 對於你說的定義, 站方式保持著一定的方式讓板主自由新增板主,
並不會干涉板主管理看板的方式, 且不會越權,
只要板主不被罷免, 他本人可以申請多位自己認定的人來擔任板主。
希望我的解說你可以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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