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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kydreaming:您好 這次新訂的小組長免職辦法就是因 114.44.71.218 07/30 23:02 → skydreaming:應未來類似案例發生的處理方法,基本 114.44.71.218 07/30 23:02 → skydreaming:上以後不會再出現超過一個月未處理的 114.44.71.218 07/30 23:02 → skydreaming:情形,制度規範已全面規範化,只要超 114.44.71.218 07/30 23:03 → skydreaming:過一個月就會依規定祭出警告:) 114.44.71.218 07/30 23:03 → skydreaming:至於您提的去留問題,會在提報研議。 114.44.71.218 07/30 23:04 → skydreaming:謝謝您的建議,造成不便懇請見諒:) 114.44.71.218 07/30 23:04 → skydreaming:至於您說的職務替代人,現已有代理制 114.44.71.218 07/30 23:09 → skydreaming:度,可由無法執行職務者提出代理人選 114.44.71.218 07/30 23:10 → skydreaming:除非小組長無故未上線,才由群組長直 114.44.71.218 07/30 23:11 → skydreaming:接干預其組長權限進行代理。 114.44.71.218 07/30 23:11 同一小組長於三年內累計兩次警告後,第三次再獲警告時直接免職 如果我解讀沒有錯累計兩次,也就是三次才免職,也就是說一個月 無行管理之責後還須要2個星期才可以免職,也就是說整區在沒"指 定"代裡人下,可以拖長達一個半月才會有人處理 ,代理人可否由個小組長交叉指派,這樣個區就最少有一個代裡人 以新修定的管理辦法,一個星期無上站警告一次,但卻要一個月無 處理板務才會警告一次,也就是須要四倍的時間,如果今天在有板 務須要處理的情況下這兩個情況在我看來是一樣的情況,上不上站 最終的結果就是沒處理板務,是否可考慮一個月也可改成一個星期 警告兩次後由代理人直接行代理權,這樣子可以縮短一半的時間 今天讓人生氣的事小組長不是沒上線,不是對我們寫的信視而不見 不然就是很敷衍的說會處理,現在是兩次警告,如果一樣的情況再 發生,也就是少說要一個月後才會有第三次警告,才會免職這樣真 的有點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206.77
mvvm:而且這位小組長把事情真的延宕太久 114.46.209.138 07/31 01:46
mvvm:但確又可以在別的板長篇大論 114.46.209.138 07/31 01:47
mvvm:實在無法感受到他想改善的作為 = =" 114.46.209.138 07/31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