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stec123 (ducati 749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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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新聞-雷射槍測速沒拍照 超速罰單不算數
時間Sun Jun 13 21:20:33 2010
您收過不服取締的交通紅單嗎?彰化縣一名張姓男子收到警方舉發超速,不過卻沒有相片
佐證,原來警方以人工雷射槍測出超速,逕行告發,但是舊雷射槍無法同步拍照,沒有直
接證據,男子向法院聲請異議,裁定免罰。
在路上,常可看到警方手持雷射測速槍,靠人工舉發超速違規,不過,這樣的告發卻引發
爭議,因為只有員警依照機器判讀,沒有直接證據。去年底,彰化縣一名張姓男子開車行
經芬園鄉彰南路,被警方開了罰單,當地限速70公里,他超速15公里,罰1600元和記點1
次。
但他收到紅單不服處分,以沒有影像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他質疑雷射槍是否通過檢測
?還說當時車流多不會誤判嗎?主張沒有照片佐證,應撤銷處罰;法官也認為有理,裁定
免罰。
對此,彰化縣交通隊感到很無奈。交通隊長陳兆慶認為,「法官是考慮到民眾的權益,增
加警察的作業負擔。」因為早期的雷射測速槍只有測速單一功能,無法同步拍照,日後得
增加錄影或照相,才能告發違規。現在民眾自主意識抬頭,不再是官方說了就算,舉發違
規也要拿出證據。(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來源出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13/17/27ej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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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這個新聞.也許有人會覺得,警察很辛苦,並不是要大家開快車,被開單在去抱怨什麼的!
只是我曾經在高速公路定速100開在外線,被警察攔下,他給我看我的時速...130km/h..
我有跟他說我一路都定速在開,而且怎麼證明那個時速就是我的...
(我懷疑拿前面超速的車來開我單,因為當時我估計內2線兩車並行 大概時速80~90km,
所以我從外線就這樣從面很快就到內兩線車的前面了...)
警說:這就是我們側到的.你要簽就簽不簽我們用寄的到你家結果一樣,你有不滿去跟法官說
我:我覺得有疑問 警馬上說:那你就是不簽? (口氣很差) 說完就走上車開走了...
我真的很無言 過了幾天有收到罰單 然後就去申訴
裁決所(裁判兼球員)當然是說我就是超速不採納我的申訴,然後跑了法院.這也讓我很無言
法官最後判我要罰 他說警察是人民保母 不會隨便找民眾麻煩
既然是警察開的 那就代表有這個事實 ......讓我現在整個很討厭警察跟法官...
抱怨又打了一大篇= =...
謝謝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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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3.133.184
→ e1bmwe1:這很正常阿...欺善怕惡<--這句老師有教過阿...遇到硬斗的 06/13 22:33
→ e1bmwe1:我就不相信會這麼拼... 06/13 22:33
→ sharkblue:真希望事件本人可以上來指導如何避免 身邊也有人被冤枉 06/13 23:08
推 TK119:算個案吧~~大部分的交通聲明異議 還是採用警方說法居多~~ 06/13 23:25
→ TK119:這種事情 真的要看法官"當時"的心情... 06/13 23:25
推 HOYA0071:有錯字 是"曾經在" 不是"從京在" 06/14 09:48
推 laback:我還在想說京在高速公路是在日本嗎?! XDD 06/14 09:55
※ 編輯: rastec123 來自: 163.13.133.184 (06/14 12:33)
推 adaris:經驗跟原PO幾乎一模一樣...能勝訴不知道有什麼訣竅? 06/14 15:03
→ k4h5:我是覺得只要對任何行政處分有異議,就去行使救濟 06/14 15:08
→ k4h5:不要一開始就認為該處分是合理的!!就欣然接受 06/14 15:09
→ k4h5:但前題是你要提出該行政處分是違法的~管它是不是鑽漏洞 06/14 15:10
推 Gouken:老爸也遇過類似的狀況 06/15 23:54
推 majohn:我也遇過= = 06/16 00:52
推 provake2:賊頭都是吃了米的,沒有背景靠山他們才不甩你,你有靠山 09/28 20:38
→ provake2:就會發現他們跟狗一樣... 09/28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