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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va回了,我也想要回文, 基本上,難不難搞的確是個人的定義, 但是這樣比較「偏激」的詞彙在這個版的確是不太受歡迎的, 原PO先生,我看完了你所有的推文, 只是我想要問你一句話,她是你的誰嗎? 她一定要理你嗎?就算她口頭上說說又怎樣? 難道她不能改變主意嗎?難道她連決定自己要不要交你這樣的朋友都要經過你同意嗎? 那是不是,我們可以決定,或是CATCH版的版主可以決定要不要讓你PO文? 對於事情,也許我們可以強求,但是對於人,姊姊奉勸你一句, 「先做好你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吧」,對於人,決定權也不完全是在自己的手上呢, 基本上,我覺得他已經對你仁慈了,你不經過他同意就將他的部落格給人家看, 這對一些很注意隱私的人來說可是很嚴重的事情呢 有時後,道歉說再多都沒用,傷了就是傷了, 你可以不小心把人撞死,然後用道歉跟對方的家人說,還要對方的家人一定要理你嗎? 也許你會說沒那麼嚴重,但是你不是他,你怎麼知道把他的BLOG給別人, 不是踩到他最痛的地雷? 要你檢討的是,希望你可以從這件事情當中,學習到做事情不要這樣莽撞, 多幫別人著想一點,也許你覺得沒關係的,但是別人因為你這樣而心裡面受傷, 你以為帥哥做出這樣的事情就不會被我們說要檢討嗎? 你以為多金的人做出這樣的事情來在這個版不會被我們規勸嗎? 說真的,我還是相信這個世界上要有尊重存在的, 當你都不尊重別人的時候,怎麼要別人尊重你? 請自重。 -- http://blog.webs-tv.net/latte73 請多歡迎參觀指教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49.160
NetsFan:沒錯 人都是要互相尊重的... 01/21 22:42
CHARLIM:恩~我會的..謝謝這位大大回應 01/21 23:11
※ 編輯: BOYISH 來自: 61.59.239.91 (01/21 23:26)
BOYISH:內文有修正的地方,感謝熱心版友指教 01/21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