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YISH (失控)
看板CATCH
標題Re: [請益] 難搞的妹
時間Sun Jan 21 21:40:07 2007
aova回了,我也想要回文,
基本上,難不難搞的確是個人的定義,
但是這樣比較「偏激」的詞彙在這個版的確是不太受歡迎的,
原PO先生,我看完了你所有的推文,
只是我想要問你一句話,她是你的誰嗎?
她一定要理你嗎?就算她口頭上說說又怎樣?
難道她不能改變主意嗎?難道她連決定自己要不要交你這樣的朋友都要經過你同意嗎?
那是不是,我們可以決定,或是CATCH版的版主可以決定要不要讓你PO文?
對於事情,也許我們可以強求,但是對於人,姊姊奉勸你一句,
「先做好你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吧」,對於人,決定權也不完全是在自己的手上呢,
基本上,我覺得他已經對你仁慈了,你不經過他同意就將他的部落格給人家看,
這對一些很注意隱私的人來說可是很嚴重的事情呢
有時後,道歉說再多都沒用,傷了就是傷了,
你可以不小心把人撞死,然後用道歉跟對方的家人說,還要對方的家人一定要理你嗎?
也許你會說沒那麼嚴重,但是你不是他,你怎麼知道把他的BLOG給別人,
不是踩到他最痛的地雷?
要你檢討的是,希望你可以從這件事情當中,學習到做事情不要這樣莽撞,
多幫別人著想一點,也許你覺得沒關係的,但是別人因為你這樣而心裡面受傷,
你以為帥哥做出這樣的事情就不會被我們說要檢討嗎?
你以為多金的人做出這樣的事情來在這個版不會被我們規勸嗎?
說真的,我還是相信這個世界上要有尊重存在的,
當你都不尊重別人的時候,怎麼要別人尊重你?
請自重。
--
http://blog.webs-tv.net/latte73
請多歡迎參觀指教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49.160
推 NetsFan:沒錯 人都是要互相尊重的... 01/21 22:42
→ CHARLIM:恩~我會的..謝謝這位大大回應 01/21 23:11
※ 編輯: BOYISH 來自: 61.59.239.91 (01/21 23:26)
→ BOYISH:內文有修正的地方,感謝熱心版友指教 01/21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