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i65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CATCH
標題[分享] 離婚心情/白忙一場的婚事
時間Wed Jun 17 00:17:51 2009
【聯合報╱小白(台北新店)】 2009.06.16 02:53 am
圖/Chien
早上十點半,站在戶政機關門口。半年前我倆才開心又甜蜜的手牽手來此登記入籍,孰料
半年後,再踏上同樣的石階,辦的卻是離婚手續!
這幾天我簡直無心上班,一個人請假在家,反覆思考導致我們分手的原因,只記得當初爭
吵的導火線,不過是稀鬆平常的芝麻小事,好像是由於雙方工作忙累,下班後回家彼此都
懶得開口說話,空氣有些沉悶,不巧有一方很無厘頭的質問對方:「你是不是對我沒感覺
了!」
另一方正心煩,便賭氣的回話:「也許吧!」
就這樣自以為理智的建議暫時分開,雙方冷靜思考幾天,讓答案浮出。但是,不到三天,
妳竟透過MSN要求離婚,表示無法再共同生活下去,要我趕快放手,否則會逼妳發瘋!
長輩及親朋好友出面斡旋調解,妳全不為所動,一再表示妳是很理智的、心平氣和的做出
決定。既然無法轉圜,我只得尊重。
虛脫的步入剛購置的新家,空氣中都是妳留下的味道,布置了一半的家,像極了這段破碎
的短暫婚姻!回顧我倆一路走來,包括精心策畫的婚禮、甜蜜幸福的婚紗照、購屋的興奮
、布置新家的期待,如今正準備好好享受時,卻突然被掏空,長期的努力與付出一夕間全
化為烏有,誠如母親無奈的感嘆:「真是白忙一場啊!」
因為疼惜妳從小所受的苦,我接受妳的想法與一切做為,妳選擇放棄,我雖心痛但毫無怨
言!再探究誰是誰非已毫無意義。雖然分手,在我心中,妳永遠是我的家人,希望有朝一
日不期而遇,能再見到妳往昔燦爛的笑臉,確定妳過得幸福快樂,我才能徹底的走出傷痛
!
【2009/06/1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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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小孩雙姓,不拿夫家聘金/餅錢,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女男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小孩從父母雙姓,除夕夜,孝順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沒甚麼好女男不平等的! <( ̄︶ ̄)>
英、法、德、美、韓、大陸、阿根廷等國,有越來越多人使用雙姓; 布裘戀、妮可基嫚、
茱蒂福斯特的小孩也雙姓! v( ̄︶ ̄)y http://tinyurl.com/47ar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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