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i65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CATCH
標題[分享] 以職業來決定婚姻
時間Tue Jun 23 20:33:29 2009
【林和義(南投市)】
好友的兒子從某私立大學畢業後,在補習班補習了兩年,很幸運的考上人人稱羨的公務人
員特考,目前在基層公家機關上班。
一日,我與妻在量販店購物時遇上好友,妻立即對他說:「你兒子已經有了穩定的工作,
目前有沒有要好的女朋友?要不要我幫他介紹一位啊?」
好友露出愉快的表情說:「當然歡迎啊!」妻問他說:「你兒子想交往的對象,要具備哪
些條件?」
好友說:「只要女孩子個性溫柔,看得『順眼』就好。」
熱心的老婆於是介紹了一位在私立托兒所擔任保育員的小姐給他兒子認識,他兒子看到女
方身材修長、面貌姣好、談吐有禮,便決定交往下去。
經過一年,某一天,好友拿了一張喜帖給我,說他兒子要結婚了,想請我喝喜酒。我打開
喜帖,結婚的對象並不是妻介紹的那位女孩。
細問之下,好友才說:「我兒子後來決定的對象,是一位高考及格的公務員,雖然她的外
貌、個性,沒有你老婆介紹的那位小姐優秀,但兒子認為,在這片不景氣的環境中,擇偶
還是以是否有穩定的工作以及較高的收入為考量,這樣才可以早日達到他在婚後購屋的願
望。」
我聽了他的這一番解釋之後,心中有無限的感慨。我心想,他兒子這種「以職業來決定婚
姻」的觀念,婚後真的會很「幸福」嗎?
【2009-06-21/聯合報/D1版/家庭.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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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小孩雙姓,不拿夫家聘金/餅錢,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女男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小孩從父母雙姓,除夕夜,孝順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沒甚麼好女男不平等的! <( ̄︶ ̄)>
英、法、德、美、韓、大陸、阿根廷等國,有越來越多人使用雙姓; 布裘戀、妮可基嫚、
茱蒂福斯特的小孩也雙姓! v( ̄︶ ̄)y http://tinyurl.com/47ar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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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mi65 來自: 218.168.194.218 (06/23 20:33)
→ ami65:旗鼓相當的夫妻 當然也有可能幸福啊! 06/23 20:34
推 popoallan:結婚還要看彼此價值觀和個性能不能合得來吧 06/23 20:35
推 amousee:記者只聽到理由一,怎知人家不會很幸福呢? 06/23 20:39
推 joy830:斷章取義的妓者 記者的話可以信 賽都能吃了 06/23 20:44
推 Nanahon:這明明是讀者投稿 干記者什麼事!? 06/23 20:53
推 ken17:到底是誰斷章取義啊 超好笑 06/23 20:58
推 joy830:都三樓啦 06/23 21:03
推 ntsp:4樓 太激動了 拍拍 06/23 21:51
推 godius:我覺得是客套話 你會在介紹人面前說他介紹的人很差嗎? 06/23 23:25
→ godius:而職業只是隨便找個理由掰一掰 06/23 23:26
推 Q11: 都三樓啦 XDDD 06/24 00:26
推 zhi5566:我論還有其他原因 正妹男生不愛 至少我周邊男生幾乎沒有 06/27 11:41
推 MoriMotonari:$$$ ???? 06/28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