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i65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CATCH
標題Re: [分享] 以職業來決定婚姻
時間Tue Jun 23 21:30:33 2009
: → joy830:那如果有天你老公喝醉酒 跟你說 其實我婚前有一個更喜歡的 06/23 21:05
: → joy830:女生 外貌 個性都勝於你 但是最後我考量女生的經濟能力 06/23 21:05
: → joy830:最後才選擇你 這樣呢!? 06/23 21:06
那就由他去啊
感情又不能勉強
既然他不懂欣賞我的工作能力
也嫌我的外貌與個性不夠好
那就請他另找別人嘛
而我 當然也會另找別人 另找真正欣賞我的人交往
我的愛情一樣不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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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小孩雙姓,不拿夫家聘金/餅錢,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女男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小孩從父母雙姓,除夕夜,孝順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沒甚麼好女男不平等的! <( ̄︶ ̄)>
英、法、德、美、韓、大陸、阿根廷等國,有越來越多人使用雙姓; 布裘戀、妮可基嫚、
茱蒂福斯特的小孩也雙姓! v( ̄︶ ̄)y http://tinyurl.com/47ar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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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194.218
推 popoallan:兩情相悅才是王道 06/23 21:32
推 GOGOPIG0126:所以就要離婚摟? 那就是你果然不贊成用職業決定 06/23 21:41
推 joy830:其實我問的假設蠻爛的 不用理我了 = =" 06/23 21:44
推 Aesop:男未娶,女未嫁,大家都有自己的選擇,管別人做什麼? 06/23 22:06
→ Aesop:大家別太激動了 06/23 22:07
推 cloudstr:教母文 不意外 06/23 23:31
推 a0000000000v:教母這篇的論點跟我一樣 我也是這種人耶 06/24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