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itti (破時光)
看板CATCH
標題Re: [分享] 好人,再見
時間Tue Dec 29 15:13:56 2009
※ 引述《boyzone66 (打籃球ㄟ)》之銘言:
: 我想到之前yahoo奇摩的話題
: 問"什麼是最讓你難以拒絕的事情?"
: 我就說: 「明知道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還答應跟他出去。」
: 沒想到還滿多人覺得讚的 XDDDDDDDDD
: 我自己寫了那句話之後.......
: 過幾天 我就自己打給對方 跟他說我不去了
那為什麼他還要約你出去????
我自己都是如果那個女生沒有任何一點吸引人的話(無論個性 外貌 才藝 談吐)
大概就不可能去約那個女孩子了
所以我覺得男孩子約人就表示他至少有欣賞你吧
或許不見得是男女間的那種情愫 但至少會是朋友間程度的喜歡了吧
總不需要因為人家不喜歡你 就連朋友也不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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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17
→ ERAJIer:這是個人的自由囉... =w=) 12/29 15:37
推 crazzzy:有時候真的只是想找人陪 12/29 17:27
→ FQ9527:不認同你說的 喜不喜歡 是對方的自由 要不要當朋友也是別人 12/29 17:48
→ FQ9527:人的自由吧 12/29 17:48
推 purplvampire:這就是為什麼有人有機會追到喜歡的對象,而有人不行 12/29 19:59
推 boyzone66:也不是不當朋友阿 是我現在忙到要發瘋了.... 12/30 00:16
→ boyzone66:我沒辦法陪他阿..= =~ 他還要我一週陪他聊天一次.. 12/30 00:17
→ boyzone66:已經這樣當朋友間斷3年了 能告訴我該怎麼辦 唉... 12/30 00:20
→ boyzone66:不是一直陪他聊天啦..總之就這樣斷斷續續的交集 12/30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