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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聲明 我並非是筆戰 只是對於你所提出的論點 我還是有一些疑義 也是僅供大家參考和反思吧 ※ 引述《sgcob (說的好)》之銘言: : 分享原由:恩喔喔 : : : : : : 分享內容: : 從剛認識一個正妹, 漸漸升溫, 漸漸打敗情敵..... : 漸漸的 用了一大堆技巧...欲擒故縱? msn對話技巧? 臉書升溫? : 恩....最後呢? 似乎也止於曖昧, 然後女孩就慢慢的冷落 : 恰似甚麼都做了, 卻什麼都沒有得到 : 卡在那一道曖昧卻無法變男女朋友的牆 : 最後連自己是"愛她" 還是 "不甘願已經付出這麼多" ^^^^^^^^^^^^^^^^^^^^^^^^^^^^^^^^^^^^^^^^^^^^^^^^ 我只能說 歡喜做 甘願受 你所付出的 都是你志願的 不是那位小姐 拿槍逼你的 是否 : 都搞不清楚了 : 相信大家對以上這段話, 也有很深的共鳴 : 沒錯! 我也曾經在幾行可怕的字句中輪迴 : 不過就在某天 我遇到了一個人, 到現在那天的街景, 陽光..一直留在我的心中 : 不曾忘記 : 因為那天起, 我開演了自己搭訕的劇本 : 歷經很多各式各樣的失敗 : 換來這一點心得, 現在我分享給大家 : 首先剛剛第一段所說的 看似很可怕 : 但是這段話的秘密是: : "漸漸升溫" : "漸漸打敗情敵" : "欲擒故縱" : "臉書升溫" : "MSN技巧" : .............等等 都是沒用的 ^^^^^^^^^^^^^^^^^^^^^^^^^^^^^^ 真的是都沒用的嗎 我下面有一個問題 您不妨參考看看 : 真相是: 只要一個禮拜, 就能夠知道 你到底追不追得到這個女生 ^^^^^^^^^^^^^^^^^^^^^^^^^^^^^^^^^^^^^^^^^^^^^^^^^^^^^^^^^^^^^^^ 敢問閣下 你周圍的情侶 都是在 認識的第一個禮拜 就決定在一起了?? 以及所有版眾 你和你的男女朋友在一起 全部都是第一個禮拜 就決定了??? 我思考一下我周圍的情侶 幾乎都是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 才決定要不要變成情侶的 你說只要一個禮拜就能決定 我很好奇 實際的依據為何? : 臉書不用 MSN不用 : "漸漸"兩個字 完全是錯誤的 : 相信大家看到這邊 肯定有很多疑惑 : 沒關係 如果覺得我在胡說, 那就按左鍵離開 : 那麼我就從認識開始說起: : 不管你在那邊遇到心儀的女生, 或許是通識課, 或許馬路上, 或許朋友聚會 : 我必須殘酷的告訴你! : 如果你想要追到 就必須"自己去要電話" ^^^^^^^^^^^^^^^^^^^^^^^^^^^^^^^^^^^^^ 你這裡所謂的"心儀" 對這個女生 真的有所理解嗎 因為你前幾行舉的例子 都是靠搭訕所認識的? 你周圍大多數的情侶 是否都是撘訕所認識的? 我周圍因為搭訕然後真的在一起的 是其極少數耶 可能是我樣本太少吧 但 又為何 相處過後 不能在一起 是否有根據呢? : 要電話第一步 要臉書是錯的 MSN也是錯的(至於為什麼錯, 之後會講到) ^^^^^^^^^^^^^^^^^^^^^^^^^^^^^^^^^^^^^^^^^ 期待閣下的說明 : 除非你跟一堆蒼蠅一起在臉書上拍正妹馬屁 : 沉溺於這種自虐的生命中還可以自得其樂 那我隨便你! : 你可能會問說 那如果要不到呢? 不就爆了嗎? : 好! 我跟你說: 如果要不到 短時間內是爆了沒錯! ^^^^^^^^^^^^^^^^^^^^^^^^^^^^^^^^^^^^^^^^^^^^^^^^ 那如果之後熟了 自然給彼此電話 應該也有可能吧 : 但是"如果你連要電話都要不到" 用其他方法只是更加浪費時間而已!! : 一個連初次見面 電話都不給的人 會變成你女友嗎? 別傻了!!! ^^^^^^^^^^^^^^^^^^^^^^^^^^^^^^^^^^^^^^^^^^^^^^^^^^^^^^^ 變熟之後 再給 不行嗎? 電話畢竟是很隱私的東西 用這個來區分 會不會在一起? 有沒有什麼根據呢? : 要到電話後的 邀約篇: : ............... : 因為我有點累 下次再打! 我想隔下可能還沒說明完 我只是疑惑 我周圍大多數長久的情侶 幾乎都不是一個禮拜內就決定之後會不會在一起的 都有經過一段 相處的時間 甚至於還有國小認識的青梅竹馬 到了兩個人都出社會工作 才在一起的 我想到唯一一對 認識兩天在一起的情侶 也就一對 重點是 他們三個月 也就告吹 原因無他 對彼此的理解不夠 對方都認為自己 遇人不淑 可能是我樣本太少吧 不知道閣下以及版眾的看法 期待閣下說明 為什麼一定要短時間內 就決定 追不追的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24.130 ※ 編輯: darkfool 來自: 111.254.124.130 (04/24 18:08)
tuansam:推這篇 04/24 19:02
ken52037g:我覺得原原po只是不想讓一些人浪費太多時間吧 04/24 19:17
ken52037g:真心真的很累 但是有些只要長得稍微不錯 抱著被打槍就 04/24 19:18
ken52037g:算了的男生 他們也是交得到女朋友 04/24 19:18
kkowai:這版變成打獵季節版了。 04/24 19:19
kkowai:不 是問明牌版 04/24 19:25
pipatel2008:不是那位小姐 拿槍逼你的 是否 是否? 是否哥來了 04/24 20:36
TllDA:推慢慢來 像我可能不會愛你的白叔一樣 這樣才好 04/24 21:03
Kane0902:我也很好奇有些人說短時間就決定與否的根據是何在 04/24 21:24
almondchoco:非常中肯!我身邊大多數情侶也的確是慢慢在一起的 04/24 21:49
almondchoco:原po那種方法適合亂槍打鳥 一個不行馬上換吧 04/24 21:50
Mercury0625:看到正妹就想跟她交往,這是一種迷戀而不是愛情。 04/24 22:26
Mercury0625:迷戀是害人害己的,因為你根本不了解對方 04/24 22:27
quincy2264:這篇比較完整 04/24 23:19
macher:齁 你沒有按左鍵離開!! 04/25 07:44
henri:我記得蘇美戰神也說過第一眼佔70%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04/25 10:55
TThUgo:贊同第一眼佔70%這點 但是絕對不是每個女孩都可以像前篇講 04/25 12:01
TThUgo:的那樣直球決勝負 04/25 12:01
TThUgo:另一方面文章的標題是如何"把"到正妹 並不是如何交到女朋友 04/25 12:06
TThUgo:所以也沒講錯什麼 告訴人不要浪費太多時間罷了 04/25 12:07
kkowai:真有趣,這樣的標題有同樣的描述,所以反論是,對於不是正 04/25 12:16
kkowai:妹的女性就要慢慢來? 還是所有女性都要手腳快? 04/25 12:17
kkowai:又,真的一般追求者眾的女性(簡稱正妹)不知道一天要打槍多 04/25 12:18
kkowai:少人,各位確定要這麼快去送死? 然後告訴自己死得其所? 04/25 12:18
kkowai:本想在原來那篇推個"語焉不詳",不過想想算了 04/25 12:19
kkowai:大家勇於去被正妹打槍吧...... 04/25 12:19
cookie1115:這篇提出的問題都蠻實在的 04/25 12:47
Ta152:我覺得原po不是那個意思, 你要不要把文章再看一遍? 04/25 14:34
deepcolor:如果是把正妹 速戰速決是對的 如果是交"正妹"女友 04/25 14:36
deepcolor:還是要慢慢來 04/25 14:36
a0000000000v:你誤會元po的意思了 04/25 16:29
FTTH:不衝突,兩個不同面向的東西 04/25 18:23
kkowai:奇怪 你把他不就是要當女朋友?? 如果不是,其實也沒什麼好 04/25 18:31
kkowai:說的,去汪替版待幾個月就有了... 04/25 18:32
ohmygodha:推d大 把妹跟交女友 不太一樣 04/26 04:30
sgcob:恩恩 交往後才是問題的開始!! 有一些疑問我後面再打文章回復 04/26 16:33
edison1983:推這篇更勝原 P O 04/26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