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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lieeve (芥末拿鐵)》之銘言: : 謝謝~之前就請教過幾次S大的意見,只是這兩天情緒緊繃, : 覺得沒有力氣回信>< : 今天本來要去吃飯,但因為昨天有抗議活動他被調走,所以跟我說不行。 : 早上丟簡訊給我: : "親愛的真是的,對不起今天沒辦法去,...(下略)" : ^^^^^ : 都已經說開是朋友了、已經堅持各付各的,也說好這次要帶我朋友去 : ,對方卻像預測的一樣,沒有放棄,還在稱謂上佔便宜! 我不確定, : 雖然下次約成,我會多帶一點人,特別是男生,但這樣有沒有用。 : 很怕之後對方依然勾勾纏@@今天已經跟同事說如果有人問我班表不要告訴他了 : 目前先決定下次見面後若對方仍不放棄,就先住我朋友家一兩個禮拜以保安全; : 避不見面。雖然我也很希望可以帶家長參加,但目前是人在外地的狀況所以無法... : 接下來還有兩個想法: : 1)請我的男生朋友假裝我男朋友:這樣有用嗎=口=(但總覺得會被識破 : 2)我想蒐集確切的證據,萬一真的需要上訴時可以做準備 : "如果使用的手段雖然稍有強制力,但尚未達到強暴脅迫的程度,則可能觸犯社 : 會秩序維護法,屬於妨害安寧秩序的行為,依該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藉端滋擾 : 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 : 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 還有其他可以使用的法條嗎?目前比較符合的只找到這個(但這好像要到法律生活版問?@@ : 感謝S大,以及熱心眾版友的建議: ) 原po的情況,跟我朋友很類似,只不過他是男的 社會秩序維護法的部分,你可以參考我在法律生活板po的那一篇文章 有幾位板友回應,我也有寫和朋友去報案的過程及警察的回應 當然警察的回應讓人...可能是我和朋友都是男的關係 所以警察覺得只是感情糾紛,說什麼這種事要用智慧處理 明明是被變態跟蹤狂騷擾... 原po如果真的沒辦法,還是可以考慮報案,當然有證據最好 或者被限制行動時也可以當場報案,當然下班最好找人陪伴 朋友說每天下班都很害怕被打麻醉針拖走(Dexter看太多) 我跟他說要介紹女生給他,說不定交女友之後變態就會放棄了 他苦笑地跟我說:"介紹殺手給我比較快..." 至於拒絕對方的方法,我朋友經驗: 1.理性勸導: 毫無反應,只是個死變態 2.當面講很難聽的話,甚至罵她: 有反應了! 晚上牽車看到坐墊被刮破... 3.報案: 一堆警察圍過來:"對啦對啦~這種事情要靠智慧處理啦~" 4.請她家人協助勸導: 對方家人:"你有這麼偉大嗎?!你怎麼不搬到別的地方去! 我相信我女兒不會做這些事!" 5.苦笑地跟我說: "介紹殺手給我比較快..." 祝原po早日脫離魔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8.16.1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TCH/M.1398327512.A.818.html
peda:.....-.-好可憐,整個充滿痛苦。 04/25 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