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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約會地點等相關討論,看到許多板友們的建議。 板方這邊討論的結果, 對約會(追求/情侶/遊玩)地點或行程等介紹文章,決議如下: 1.此類文章每位板友一週內限制張貼一篇, 且需註明此分享文與CATCH板的關係,你介紹這個地點或行程的理由。 (若分享理由僅有:我覺得與CATCH有關,過於抽象,是不行當作理由的。 板方會標記文章,請你在時限內充實分享原因部分。) 由於板上的發文限制並不高,分身帳號視為同一人。 2.PTT內已有food板,因此不可單純只介紹餐廳為分享文。 餐廳可在套裝行程中一併介紹,但不可以餐廳為主,甚至只分享餐廳。 如果有什麼特別的,你覺得一定要介紹的餐廳跟CATCH關係超大!!! 例如: 「我所有的親朋好友,只要是在這家餐廳告白都成功!!! 實在是需要跟大家分享啊~~~~」 那請先寄通告信給板主審核,板主群確定適合了後,再請你張貼分享文章到板上。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200.7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TCH/M.1401525073.A.C97.html
justin82114:我是覺得catch餐廳文和food餐廳文的目的完全不同 板 05/31 16:38
justin82114:主這次決定有失水準 05/31 16:38
chromo:我也覺得我的catch笑話和就可笑話目的不同 05/31 16:42
ACCR:所以請先寄通告信來給我們看囉,我們幫你看一下從他人的角度 05/31 16:46
ACCR:是否與CATCH板旨會有足夠的關聯強度。^^ 05/31 16:47
Rindler:板主能否多舉些具體例子 例如玩樂地點:這適合男女約會, 05/31 17:41
Rindler:製造互動…。 這樣的理由是否充分? 另外,以最近的板 05/31 17:41
Rindler:上這類文章 有哪些違反 而哪些是可以的 ,比較易於了解界 05/31 17:41
Rindler:定標準 05/31 17:41
BarBatos:我也覺得心理學跟無師自通的心理學不同 05/31 18:11
portalhtn:我覺得在這裡一起看夜景 可以增進感情—> 這種理由可以 05/31 21:00
portalhtn:嗎? 05/31 21:00
SONGBERLIN:這家店時不時有黑道火拼、警匪槍戰,讓人覺得緊張刺激 05/31 21:59
SONGBERLIN:很好發揮"錯誤歸因"的效果,大推! 05/31 21:59
SONGBERLIN:↑類似這樣的理由嗎 XDY 05/31 21:59
ACCR:一般約會地點的分享原因,如同目前[分享]文註明的分享原因 05/31 22:18
ACCR:即可(也是使用同一[分享]預設格式)。 05/31 22:18
ACCR:SONGBERLIN板友舉的這個例子就不適合張貼啦~我們需要保護板友 05/31 22:19
ACCR:們的生命安全啊~~囧 05/31 22:20
remio:想請問板主所以像Z大之前PO的那邊展覽遊記就是OK的嗎? 05/31 23:45
ACCR:OK唷,不過之後板規更新會請大家張貼時把[分享]文的預設格式 06/01 00:08
ACCR:留著,這樣子比較清楚。:) 06/01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