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semars:寫得好! 12/30 02:09
推 nowistzki:推~ 12/30 02:15
推 kimura0322:寫的好~雖然不至於有那麼樂觀~但目前看來也許的確是個 12/30 03:20
→ kimura0322:整體改革的好契機...但我個人還是持悲觀看法就是了 12/30 03:20
推 strife:三年兩千萬 不要->回家種田 XD ~~~(逃) 12/30 03:23
→ strife:好像太少 改成3年2500好了 (-^-)d 12/30 03:25
推 aalittle:恩~簽約金都不給了~爭取個複數年約也不為過吧,不然第 12/30 03:29
→ aalittle:一年月薪50萬,第二年開始看你前一年全壘打打幾支,月薪 12/30 03:30
→ aalittle:就給你幾萬,太沒保障了 12/30 03:31
推 imac21:鋒哥加油!希望不僅是美職先驅者 姑且不論加盟與否 12/30 04:45
→ imac21:都能為台灣職棒埋下制度改革的種子 12/30 04:47
推 cm94neil:嗯嗯 中肯 12/30 07:30
推 sunyanzittu:5年5千萬比較合理.. 12/30 09:40
推 zoonead:沒有球員工會的情況下 這樣的堅持也是一種模範 12/30 10:59
推 byheart:沒錯!!離隊同意書是中職萬惡之首~是領隊的最佳威脅武器~~ 12/30 11:34
→ byheart:領隊們真聰明~~沒有想到保障球員就先想到保障自己~~ 12/30 11:37
推 itemark:嗯 以物價水準評估 覺得鋒哥一年拿一千到一千三還算合理 12/30 11:39
→ itemark:我是拿日職薪乘上三分之一 但是有複數年真的比較合理 12/30 11:41
→ itemark:然後要加上一堆特別獎金 這些在MLB很常見 最後就是定出一 12/30 11:42
→ itemark:軍出場最低次數 保護傷兵的薪資 12/30 11:43
推 elvice:複數年約五年五百億..XD 12/30 18:16
推 Amophis: 推樓上............XD 12/30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