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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bakobe0731 (Wang)》之銘言: : 日本太平洋聯盟的歐力士 : 想挖角陳金鋒到日本打球 : 大部分球迷都希望鋒仔留在台灣 : 我個人的認為是 : 鋒仔還是要不斷的求進步 : 日本的棒球細膩度高 : 待個一年磨練球技 : 希望不久的將來 : 鋒仔還可以再度挑戰大聯盟 : 今年已經29歲 : 在他30歲時能夠再度踏上大聯盟 : Ichro不也是30歲嗎 如果他真的要去的話,希望經紀人最好是爭取兩年以上的合約 只打一年的話,李承燁的慘痛教訓難保不會發生在他身上 如果陳金鋒不去日職的話,未來兩年在中職,薪水加廣告代言搞不好超過三千萬 他的經紀人能幫他談出一紙超過日幣一億的合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73.53
ray2501:他的經紀人... 就是 La New 11/1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