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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nov/20/today-so9.htm 竹竿插童下體 更七審無罪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13年前發生在台中市東區的5歲女童遭竹竿插入下體 性侵案,台中高分院日前更七審判決,被告謝振茂再度被判無罪,本 案經歷13年審判,被告有6次被判無罪,3次有罪。 被害女童案發送醫後,發現陰部嚴重撕裂、子宮破裂、小腸全部斷裂或破裂,喪 失生育功能,不能正常飲食。本案從一審到二審的更七審判決,法官認定不一。 主要是做為證物的竹竿找不到謝振茂指紋,被告在警局偵訊時雖坦承,事後否認 ,指稱被刑求部份通過測謊。 -- 我是不是太無聊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98.2
clovevcat:熊貓哥你改名了喔? 11/20 12:55
ATTS:他以前的名字吧 11/20 13:52
eloveb:靠 這還在判啊 都多久了 11/20 15:31
blackabcd:十三年前 剛好是國一的時候 = =" 11/21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