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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jobama提出攻城戰的構想 在下覺得可以整合出一個「戰爭模式」 規則如下: 出戰篇 1.由等級五之君主、城主、軍團長(攻擊方) 向他國宣戰(防守方) 2.攻擊軍編組:(至少5人) 隊長:等級三以上武官(至少1人) ....註1 隊員:該國國民 3.攻方隊長po戰書<格式見下篇文章> ->攻擊行動開始 4.防守方可選擇迎擊(須在攻擊行動開始2天內編組守備軍) ->野戰篇 守城(若未及時組成守備軍則自動進入守城戰) ->攻城篇 5.守備軍編組:(至少5人) 隊長:等級三以上武官(至少1人) 隊員:該國國民 野戰篇 1.由守方隊長po戰書<格式見下篇文章> ->野戰開始 2.攻方、守方隊員皆可在18:00以前提出挑戰書並由另一方隊員推文接戰 (在該場勝負分出前不得提出挑戰或再接戰) 3.勝方或和棋皆可退回陣中繼續挑戰或接戰 敗者成為俘虜 (24:00以前未分出勝負則各自收兵,不計勝負) 4.雙方隊長在24:00後結算當天戰況,並記錄於戰書中 若有挑戰書未出現應戰者,則未應戰方士氣降1星 ....註2 (初始3星,若降至0星則該軍團敗退) 5.若隊長戰敗被俘 ,可由同隊等級三以上武官繼任 (若該軍團無等級三以上武官可繼任隊長則該軍團敗退) 6.勝敗條件: 攻方勝:守備軍士氣降至0星 或 守備軍無人可擔任隊長 ->攻城戰 守方勝:攻擊軍士氣降至0星 或 攻擊軍無人可擔任隊長 攻城篇(由jobama大提供,但在下修改了部分規則,如有冒犯請見諒) 1.城防最大值100,每週日可恢復10 2.攻方隊員可在18:00以前提出挑戰書(每日只能進攻一次) 並由守方國民推文接戰(在該場勝負分出前不得再接戰) 3.攻方勝則城防扣5,守方成員退回城中 守方勝則攻方被俘 和棋則雙方各自退回陣中 (24:00以前未分出勝負則各自收兵,不計勝負) 4.在24:00後結算當天戰況,攻方由隊長記錄於戰書中, 守方由任一國民負責記錄 <格式見下篇文章> 5.若守方在24:00以前無人接戰,則城防扣5 ....註3 若攻方在18:00以前無人提出挑戰書,則士氣降1星 6.若攻方隊長戰敗被俘 ,可由同隊等級三以上武官繼任 (若無等級三以上武官可繼任隊長則攻方敗退) 7.勝敗條件: 攻方勝:城防降至0 ->城池陷落 (守方須付賠款p幣10000元贖回城池) ...註4 守方勝:攻擊軍士氣降至0星 或 攻擊軍無人可擔任隊長 或 攻擊軍圍城超過7天 增援篇 1.攻守方隊長皆可向本國請求援軍,由國民推文後加入陣容 <格式見下篇文章> 2.俘虜在被俘第4天以後由國家統一贖回, ....註5 回國後可再加入援軍或參與守城 註 1.等級三以上武官才具有帶兵資格,希望藉此鼓勵國民多參與升級、印證棋力 (若無等級三以上武官可帶兵,則只能被動守城,無法主動出擊) 2.避免一方掛免戰牌,使戰事能順利進行 3.同樣避免守方掛免戰牌,所以無人接戰應視同守方戰敗 4.攻方至少要贏20場方可使城防降至0,守方同樣可能贏20場: 贖金約 350x20=7000,故訂城贖金10000,鼓勵進攻 5.既然是由國家發動的大規模戰爭,軍費當然是由國家支付 (戰功之獎勵辦法另訂) 解析 1.野戰守方可採主動,爭取城防恢復時間 2.守城則可以逸代勞,且避免被俘,但較被動 3.戰爭模式下由國庫提供所有費用,以鼓勵國民參與,跟俘虜戰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57.241 ※ 編輯: lych26 來自: 218.175.57.241 (06/11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