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要這孩子賠償,指示希望家長再次機會教育孩子,
不可以輕易答應幫他人保管東西...
妳說對了,為了保護自己,孩子的確說了非事實的話。
老師真的不好當,
同一個孩子,之前竄改聯絡簿上的作業,
我發現是她四年級數學的學習上出了問題,所以數學作業習寫有困難,
我每個禮拜二放學後,都留校教她到六點,其實我也不知道有沒有用,
但是希望多少能幫她一點,
後來,她的作業還是常常沒有完成(包括其他科目的作業),
我也沒有懲罰,念了她幾句,讓她下課補寫,
我跟班上的學生說,寫功課是你們的義務,沒有盡義務,就不能享有下課的權利,
直到把作業補完為止,只是,我還是會寫聯絡簿告知家長,孩子作業是在學校完成的,
單純的事實陳述而已,沒有加上任何的評論,
(因為我覺得如果我是家長,我會希望老師告知我孩子在校的狀況)
可是這孩子會把我寫的字通通塗掉(前一面也塗蓋住,害我透光也看不出寫什麼字),
寫上其他的字(例如:帶彩色筆、名檢查指甲),隔天交聯絡簿前,再改成「已訓誡」,
一開始,我想說高年級愛面子,私下好好跟她講,她說是媽媽叫她塗的,
之後還是不斷的再犯,我狠狠的訓了她一頓,再跟家長說明這些情況,
爸爸情緒就失控了,他說我讓他家庭氣氛變得很糟,
他覺得他的孩子是太單純才會這樣,沒有早熟、偏差的問題,只是不誠實而已,
因為她不知道怎麼去「圓」她之前說錯的話、做錯的事,
除了再次聲明立場、表達善意之外,我也不能跟家長吵架,
身為一個老師,本來就該恩威並重、賞罰分明,
捨得給,也捨得罰,被家長訓斥一頓後,
我昨天晚上還是把孩子留下來繼續教她數學,順便跟她囉唆了一頓真誠的重要,
做錯事了,我聯絡簿還是照寫,我想家長應該恨死我了,
所以這個「保管事件」就變成導火線了,
真的很無奈,可是,我覺得對的事,就該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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