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圓夢助學計畫
申請資料不需清寒證明即可申請
申請過後,補助金額會於下學期的學雜費扣除,另須於校內擔任志工達服務時數。
申請詳細內容如下,或參閱生活事務組網站:
http://studaff.ccu.edu.tw/Live/htm/support.html
申請時間: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時間為一學年申請乙次,
每年10月20日前申辦,逾期不予受理;
另「低收入戶免住宿費」為每學期申請乙次,
自開學日起一個月內辦理,逾期視同放棄不予受理。
(1)助學金:
A、補助金額:
家庭年收入 30 萬 以 下 ,補助金額16,500
家庭年收入超過30萬~40萬以下,補助金額12,500
家庭年收入超過40萬~50萬以下,補助金額10,000
家庭年收入超過50萬~60萬以下,補助金額7,500
家庭年收入超過60萬~70萬以下,補助金額5,000
B、申請資格及補助範圍:
申請對象-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不含空中大學、研究所在職專班),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
C、辦理方式:
請同學上網(http://140.123.4.5/support/)登錄並填妥申請表, 填寫完成後列印
檢附最近3個月內符合家庭年收入計列範圍之「戶籍謄本」正本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新生及轉學生免附),
於2天內送達學生事務處生活事務組,逾期未送達者視同放棄。
D、應檢附文件:
(a)弱勢助學計畫申請表。
(b)最近3個月內符合家庭年收入計列範圍之「全家戶籍謄本」正本。
(c)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新生及轉學生免附)。
(d)弱勢助學『生活服務學習』時數登記卡第二聯(新生及轉學生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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