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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圓夢助學計畫 申請資料不需清寒證明即可申請 申請過後,補助金額會於下學期的學雜費扣除,另須於校內擔任志工達服務時數。 申請詳細內容如下,或參閱生活事務組網站: http://studaff.ccu.edu.tw/Live/htm/support.html 申請時間: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時間為一學年申請乙次, 每年10月20日前申辦,逾期不予受理; 另「低收入戶免住宿費」為每學期申請乙次, 自開學日起一個月內辦理,逾期視同放棄不予受理。 (1)助學金: A、補助金額: 家庭年收入 30 萬 以 下 ,補助金額16,500 家庭年收入超過30萬~40萬以下,補助金額12,500 家庭年收入超過40萬~50萬以下,補助金額10,000 家庭年收入超過50萬~60萬以下,補助金額7,500 家庭年收入超過60萬~70萬以下,補助金額5,000 B、申請資格及補助範圍: 申請對象-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不含空中大學、研究所在職專班),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 C、辦理方式: 請同學上網(http://140.123.4.5/support/)登錄並填妥申請表, 填寫完成後列印 檢附最近3個月內符合家庭年收入計列範圍之「戶籍謄本」正本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新生及轉學生免附), 於2天內送達學生事務處生活事務組,逾期未送達者視同放棄。 D、應檢附文件: (a)弱勢助學計畫申請表。 (b)最近3個月內符合家庭年收入計列範圍之「全家戶籍謄本」正本。 (c)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新生及轉學生免附)。 (d)弱勢助學『生活服務學習』時數登記卡第二聯(新生及轉學生免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107.118 ※ 編輯: auyagarden 來自: 59.116.107.118 (09/17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