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時,跟銀行貸款650萬,
年利率2.25%,20年,
每月5號付33,658,
在11/23那天,想說那個銀行宣稱提前清償沒有違約金,
就拿了10萬去還本金,
但是....那個行員在繳款單收據上印了,
本金餘額6,413,878 ,還本後餘額6,313,878
利息7,117,
下次應繳40,250,
後來我爸又去印了一張表,就是重算後,每月要繳33,133,
所以12/5 繳的40,250=33,133+7,117
理論上,每期攤還的金額裡,就已經包括了一個月的利息,和一些本金,
(利息6,313,878*2.25%/12)
但是他的7,117是用6,413,878*2.25%*18/365算的耶~
那應該重覆收利息了吧?
他應該只能多收我100,000*2.25%*18/365=111元吧?
周五我爸去銀行問,銀行說那是他們系統設定,周一再跟我爸說明算法,
我打算叫我爸周一去銀行翻桌,
我想我應該是沒算錯吧~??
因為如果今天我是提前還100元,他的算法一樣要跟我拿7,117的利息,
如果我是12/4號去還100,他的算法就要跟我再拿一個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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