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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ntersa (小美)》之銘言: : 所以,即使我有一億元,我仍然會去工作,目的不在賺錢,而在其他的事物上。 : 讓自己有多一點目標,學技能也好,旅遊也好, : 有錢不是終點,而是追尋成就感的開始。 最近學到一個概念: 我們平常都是認為 要XXXX 才能 XXX EX 努力工作->賺很多錢->得到快樂 順序是 to do -> to have -> to be 可是靠物質而來的安全感、快樂 是很空虛的 名車會過時、美女會老、錢財會被詐騙.. 然後呢?你就一無是處嗎? 也許改成 to be-> to do ->to have 先讓自己成為一個快樂的人 錢財也就會漸漸而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135.41
misstalk:推 05/01 00:45
petertom:最近再看富爸爸有錢有理,好像也有類似概念︿︿ 05/01 00:59
bobju:這個順序很多教育訓練課程都會提到.算是近幾年的主流吧? 05/01 02:36
mmxmmxmmx:窮爸爸富爸爸內好像是TO NEED TO DO TO HAVE 05/02 17:52
dk99: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10/09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