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riue (好高的失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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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本板想變成犯罪溫床?
時間Wed Mar 18 23:39:25 2009
b版主云:
「另外 板規規定 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
並不是不得討論」
筆者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
1.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這是法律,
就算版規不規定,未經核可的商品就是不能賣,
我想這點應當沒有爭議,而是共識。
2.如果第一點是共識,就代表大家認同「未經核可,不得銷售」,
反過來說,未經核可之所以不得銷售,
正是因為「未經核可而銷售」屬違法行為。
無論境外保單或境外金融商品在其他國家的適法性如何,
或者商品本身好壞與否,違法就是違法。
一個違法的商品是否可以在公開的討論版上直言無諱,
誠如是否可以在網路上討論種植大麻的專業技術or生長歷程?
我想這部分應該是很清楚的了。
要取得大麻種子的管道,可能還遠比取得違法境外商品要困難得多,
然而政府似乎比較重視會戕害健康與生命的大麻種子,
卻比較忽視唾手可得的違法金融商品,以及相關充斥網路的銷售業務。
大麻戕害國人身心健康,
而違法的境外商品就像水貨一樣,
有些性能或許不錯,但要由誰來把關跟保固呢?
更遑論一堆假境外商品銷售,
行詐騙之實的假資產管理公司。
如騙得無辜民眾損失數百萬而自殺,
又與銷售會戕害國人身心的大麻有何不同呢?
3.因此,基於上述兩點,b版主認為
「另外 板規規定 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
並不是不得討論」
這樣的說法並不正確。
從某種角度來說,網路上公開的討論空間,
如果有談論到涉及觸法的問題,
連這個版的負責人與站長等..都可能會因此吃上官司。
所以筆者個人淺見是,
雖然銷售與討論的空間有模糊地帶,
然而有些風險是連碰觸都沒有必要碰觸的,
尤其是牽涉到法律的問題,
應該更沒有灰色地帶。
更重要的是,有討論,就會引發部分人士的興趣,
就算概率只有百分之一,卻也給了有心人士做手腳的空間。
禁止這樣的商品討論,不僅可以保護不具備專業知識的一般投資人,
也可以防止潛在的法律問題發生,可謂利己利人。
4.台灣有很多合法的商品應該就討論不完了,
刻意在公開的空間討論違法的商品,
無論目的是出於討論或是置入性行銷等思維,
為了避免引發後續的問題,
禁止,應該是無奈,卻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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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版主自身的發言帶有情緒性,
是否能服眾?該如何說明執法的公正性?
也請版主三思..
以上 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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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ggyuttk:不是不得銷售 是不得為其介紹 03/18 23:40
→ siriue:感謝egg大的補正 :) 03/18 23:45
推 trinity1103:你們這樣寫~ 是要叫境外業務怎麼混水摸魚阿 XDDD 03/19 00:15
推 eggyuttk:我沒其他意思 我只是跟真實站同一邊罷了 03/19 00:25
→ takuai:境外保單業務 快來找我 我要賺錢 03/19 00:54
推 eggyuttk:孤狗一下就好了 一堆開blog在賣地下保單的 03/19 00:56
推 samtien:銷售行為才是違法吧~商品本身有違法嗎? 03/19 09:14